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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多年过去了,今天我们读《联合国宪章》中文本,仍然感到信、达、雅的完美结合,就说序言这一段:
我联合国人民
同兹决心
欲免后世再遭今代人类两度身历惨不堪言之战祸,
重申基本人权,人格尊严与价值,以及男女与大小各国平等权利之信念,
创造适当环境,俾克维持正义,尊重由条约与国际法其他渊源而起之义务,久而弗懈,促成大自由中之社会进步及较善之民生……
这段译文使用了一些文言虚词,显示了中国文字的典雅。
(三)
1946年夏,吴经熊回上海定居。他又参与了《中华民国宪法》的制定。这一年的9月8日,蒋介石依吴所愿,任命他为驻罗马教廷公使,1947年1月21日到任。1948年,吴奉民国政府之命,代表中国赴日内瓦出席联合国世界人权会议,见证了《世界人权公约》的通过。
1955年,吴经熊出版《正义的源泉——自然法研究》,被英国《泰晤士报》评为20世纪有关自然法研究最有影响的著作。1966年5月,吴经熊到了中国台湾,任“中国文化学院”哲学教授。1986年2月6日病逝于台北,终年87岁。
当年杨兆龙最终没有跟随吴经熊,而是选择入世、救世的道路。他听从中共地下党南京市委的劝说,担任了末任国民政府最高检察长,释放了三万多名关押在监狱里的所谓“政治犯”;解放后,他满怀热情投入到新中国的民主法治建设之中,多次建言献策。
人们可以指出吴经熊与杨兆龙有许多相似之处:同是毕业于东吴法科;同是留学哈佛;同样先到哈佛研习英美法系,再赴德国研习大陆法系;同样掌握多种外国语言;同样当过租界法院法官、律师;同样以做中国人为荣,不愿仰承洋人鼻息,但两人结局却不相同。杨兆龙是一个典型的传统文化熏陶出来的士大夫,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为依归。中国的历史应该感谢像杨兆龙这样一代又一代的知识分子,他们把中国的文脉艰难万险地传递了下来。
(作者系上海文史馆馆长、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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