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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正义之剑捍卫社会公平
——记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李莹
李莹和青年干警交流(资料图)
日前,在本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记者见到了正在翻阅案卷的李莹,很难想象,这个留着齐肩短发,外表柔弱的“80后”女孩就是执正义之剑、捍卫社会公平的人民检察官。她从检已有12个年头,深厚的法学知识和法律素养让她拥有一双“火眼金睛”,分析问题鞭辟入里,在细节上精益求精,是公诉科的一位“女汉子”。
“作为基层干警,我平时办理的并不都是惊天大案,但每一个案件对于我们来说,都是自己的一份责任,都可能涉及到案件当事人的人生、性命、家人,所以,做好检察工作意义重大。”朴实的话语道出李莹的心声。在她眼中,案件只有简单和复杂之分,绝无大小之别。从事公诉工作以来,李莹先后办理和审批各类案件400余件,严把案件质量关,确保无一差错,遇到疑难复杂案件,更是冲在前面、勇挑重担。
采访中,李莹谈起她办理的一起某医院护士与收费处收费员相互勾结,共同以退费方式侵吞公款的“零口供”贪污大案。面对错综复杂的案情,她引导侦查人员调查补证,完善证据体系。面对多达数十册的案卷,她复核了关键证人证言,为证明犯罪事实打牢基础。面对拒不认罪的被告人,她充分、细致准备,通过多媒体示证,并结合其他证据形成锁链,使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有力指控了犯罪。这个案件被评为天津市公诉部门十大优秀精品案件,并入选了《天津市检察机关典型案例汇编》,成为全市首批指导性案例。
2013年,李莹代表天津市参加第五届全国优秀公诉人比赛,备战期间,她两个月没有回过家,总结了近15万字的学习笔记,进行各种模拟答辩、论辩练习百余次。最终获得了全国十佳公诉人。“比赛中取得的成绩让我收获了鲜花和掌声,公诉席上痛快淋漓地指控犯罪让我拥有了职业成就感,在平日的办案中为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化解社会矛盾更能让我体会到身为一名人民检察官的幸福感。”李莹笑着说。
2014年,李莹被破格提拔为职务犯罪预防科科长。从“办案人”到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敲钟人”,李莹首先要面对的是工作角色的转换。“对于满脑子都是犯罪构成和刑法理论的我来说,怎么干好预防工作、做好科室管理完全一片空白,面对全新的工作岗位,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做出成绩来。”李莹说。她从案件入手,带领团队将近年来河北区检察院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逐一梳理、分析,编印了《警诫—预防职务犯罪典型案例精编》,被列为河北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必读读本。还开展了预防基层行,将融合了微电影、情景剧、赠书和讲座四位一体的“预防文化套餐”送到群众身边,用老百姓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传播预防文化。建成了全国一流、全市领先的警示教育基地,并被推荐参评天津市劳模创新工作室。
2016年初,李莹再次转岗,重新回到公诉岗位,摆在眼前的是庭审实质化对公诉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是司法责任制改革给执法办案带来的全新挑战。“虽然在公诉岗位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的内心依然淡定,我要求自己把案件质量和效果担在身上,把当事人的权利和诉求担在身上,把年轻同志的成长和进步担在身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李莹说。 本报记者 姜凯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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