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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鹏展:做好自己分内事
//www.workercn.cn2016-01-10来源: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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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鹏展,山东省滕州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侦查监督科科长。从事检察工作20年,他先后在预防、人事、侦监等岗位上工作,在每个岗位上,他都忠于职守、严格司法、勇于进取。2011年1月被评为滕州市“十佳政法干警”,2015年1月被评为“最美滕州人”,2015年2月被评为枣庄市人民满意十佳政法干警。“当检察官,就要有法律信仰,要坚守公平正义,我会坚守我的承诺。”李鹏展一直用行动实践着自己的誓言。

  滕州市是全国百强县,经济发展迅速,外来人员多,寻衅滋事、聚众斗殴、两抢一盗类案件时有发生。李鹏展从检察机关打击犯罪、维护稳定的职责出发,提出对寻衅滋事、聚众斗殴、两抢一盗等犯罪,采取从严从重打击,在社会上形成了无形的威慑力。经过一番严厉打击,此类案件在滕州持续下降。

  2010年,办理田某涉嫌寻衅滋事案件时,被害人董某不服对嫌疑人田某的处理结果,认为对田某处理太轻,在网上发帖,指责检察机关徇私枉法。李鹏展得知后,及时在网上给被害人回帖,对其进行释法说理,通过事例讲解检察机关办案立场,赢得董某信赖。在了解董某诉求后,李鹏展还帮助其寻找解决渠道,最终董某及时获得了应有赔偿,对处理结果也非常满意。事后,董某还专门送来感谢信,对检察机关的公正司法表示感谢。

  在严格办案的同时,李鹏展也有柔情感性的一面。犯罪嫌疑人李某,滕州某校高二学生,因涉嫌抢劫罪被提请批捕,在提审时,李某痛哭流涕、后悔不已。已为人父的李鹏展看到这个孩子,心中倍感惋惜。为了全面掌握李某的情况,他到李某的学校认真地调查走访,在与其班主任的座谈中得知,李某平时表现良好,具备良好的帮教条件,有较大的教育挽救空间后,李鹏展建议对李某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给李某一个痛改前非的机会。李某感动万分,发奋学习,最终考上了理想的大学。他告诉李鹏展:“叔叔,多亏遇上您,让我没有一失足成千古恨。”

  李鹏展还带领科室人员构建了“预防、维权、帮教”三位一体的青少年维权工作格局,积极做好失足青少年的帮教工作,先后深入中小学开展法治教育报告50余次,获得一致好评,他所在科室还被授予山东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李鹏展是一个爱思考的人,有很多工作方法上的创新被最高检、山东省检察院认可。他常说:“在侦监部门工作,必须要做到能监督、敢监督、会监督、善监督。”

  为探索破解检察机关知情难、监督难的命题,他充分利用在公安机关建立的“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室”,积极与公安机关建立起信息共享机制,创新了“引导公安侦查取证”“捕后强制措施变更”“刑事案件信息共享”等不同工作方式,保障了检察机关对刑事案件的参与权、监督权。最高检侦监厅对滕州的信息共享机制给予了高度肯定,在昆明召开的全国第三次侦监会议上,侦查监督的“滕州模式”也被推广。

  面对一个个成绩,李鹏展总是笑着说:“我和我的同事们,只是恪守自己的职责,我们只是做了自己分内的事。”(程振楠  郭树合 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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