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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身边的大国工匠”推荐学习活动的通知
//www.workercn.cn2016-06-01来源: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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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身边的大国工匠”推荐学习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

    为进一步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工人伟大、劳动光荣”的时代新风,贯彻落实做强叫响“大国工匠”品牌的有关要求,定于2016年开展“身边的大国工匠”推荐学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大国工匠”是立足本职岗位,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追求卓越、技艺超群,淡泊名利、甘于奉献,为国家建设和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优秀技术工人。在他们身上,集中体现了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充分展示了主人翁风采和优秀品质。

    要通过“身边的大国工匠”推荐学习活动,大力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发挥先进模范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着力营造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激励全国广大职工牢固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观念,引导广大职工进一步焕发劳动热情,释放创造潜能,建设美好生活,为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推荐学习内容

    (一)“大国工匠”信仰坚定、矢志报国,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以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爱党报国,把实现个人梦想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紧密联系起来,努力实现人生价值的先进事迹。

    (二)“大国工匠”立足本职岗位刻苦钻研技术,在技术创新的道路上不断超越自我,争做学习型、知识型、创新型高素质劳动者,掌握本行业顶尖技术的先进事迹。

    (三)“大国工匠”发扬主人翁精神,爱岗敬业、淡泊名利,服务企业、奉献社会的先进事迹。

    (四)“大国工匠”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自身的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积极传播劳动创造美好生活理念,在平凡工作和生活中作出不平凡业绩的先进事迹。

    三、活动安排

    推荐学习活动从2016年1月开始,2016年12月中旬结束。

    (一)开展学习讨论活动。各省(区、市)总工会和各全国产业工会指导基层企业工会,组织开展以学习“大国工匠”为主要内容的学习交流会、征文、感言征集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

    (二)开展“身边的大国工匠”寻访活动。各省(区、市)总工会和各全国产业工会在本地区、本系统开展“身边的大国工匠”寻访活动,具体工作安排由各地自行制定。

    (三)在各地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各省(区、市)总工会和各全国产业工会于每月末将本地区、本系统征集的1—2名“大国工匠”宣传人选的图片、视频和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上报全国总工会宣传教育部和经济技术部。

    (四)在各省(区、市)总工会和各全国产业工会推荐基础上,全总将综合考虑上报人选的情况,确定拟宣传人选,商请中央主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工会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扎实开展“身边的大国工匠”推荐学习活动,确保宣传活动在基层广泛开展,吸引广大职工踊跃参与,不断扩大“大国工匠”品牌的影响力。

    (二)注重学习宣传。要以推荐学习活动为契机,以“大国工匠”的感人事迹为鲜活教材,深化“中国梦。劳动美”主题宣传实践活动。充分运用当地报纸、电台、电视台和互联网、手机等多种媒体,制作刊播一批公益广告,推出一批新闻报道,集中宣传展示“大国工匠”的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要组织“大国工匠”深入企业开展巡讲,激励广大职工立足本职岗位向“大国工匠”学习,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为实现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三)请各省(区、市)总工会和各全国产业工会于12月15日前将本地区、本系统开展的“身边的大国工匠”推荐学习活动总结报送全总宣传教育部和经济技术部。

    宣传教育部联系人:张金亮,电话:010-68592090,电子邮件:qzxwzx@acftu.org.cn

    经济技术部联系人:赖志凯,电话:010-68593632,电子邮箱:jxgzc@acftu.org.cn.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201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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