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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匠心”法官郑荣祥
//www.workercn.cn2016-06-21来源: 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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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桂花树下普法

  白天和黑夜是相连的,也是隔离的。

  那时的四合院,一天开五六个庭都是常事,当事人、旁听者、律师坐满了审判庭的板凳和椅子。

  但到夜幕降临,只有月牙儿在云层穿梭,寂静得可听见郑荣祥笔耕的沙沙声。

  他在月光桂花树下普法,白天审理的案子,成了他黑夜书写的故事。农村人摆场酒席就算成亲,无视婚姻登记的必经程序,造成一对对事实婚姻或非法同居关系被解除。审理好几起后,郑荣祥写《非法同居酿苦酒》发到报纸上,“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只有履行法定登记程序,婚姻关系才产生法律效力。”

  树大分枝,人大分家,农村有些兄弟分了财产,分了土地,索性把父母也分了。见多了老两口老泪涟涟卷起铺盖,各奔东西栖身子女家的官司,郑荣祥写深度文章《面对分养,农村老人尴尬多》,倡导“尊重老人心愿,尽量促使子女合养父母”。

  农村经济日趋活跃时,流水账也是大小老板习惯做法,今天无钱记一笔,明天赊账接着记,日子一久,没签名又没捺手印,谁都算不清楚。为警示经营者减少纠纷,郑荣祥从一起合同纠纷写《流水字据缺签名,万元账款打水漂》。

  从一起“武疯子”打死人的案件,他写《疯子打死人兄弟担责任》来解释“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因一起担保合同起诉过了担保期间,他写《权利被时间没收》来告诫“权利必须尽早行使”……

  他不仅在报纸上普法,还实打实给权贵普法。刚办行政案件,一位带“长”的领导见面就问:“你什么级别?”他说:“不带长,科员,但可主审。”

  有次多部门协调一公用构筑物管理瑕疵致人损害的案件,分管副镇长说来说去竟归咎:“这法律表述错了。”他脱口而出:“法律表述错没错,全国人大来解释;法官是执行法律的,法律规定要赔钱,你们就得赔”!

  洪亮的声音,响在十多位领导头顶上。

  “我的判决书也许是当事人的‘传家宝’”

  在郑荣祥的眼里,司法文书如同法官脸面,一点瑕疵不得。在当事人那里,可能还是“传家宝”。

  为此,每份法律文书他都要校对五六遍。临出手还不放心,让先拿文书的当事人或代理人最后通篇阅读无误后才正式送出,发现一个错别字也要重新打印。

  最后盖章,郑荣祥也最为较真,摆弄动作多,速度就慢。管院印的阿姨不解,他说:“前面我都花了那么大的力气写和校对,章盖歪了,出了院门,当事人还以为不公正呢。”

  让当事人拿走章盖得最正的文书,也是“公正”的标配。

  官司总有输赢,输的一方不怪自己怪法官。“判前脸上一朵花,判后翻脸成木面”的大有人在,郑荣祥说不求他们一时理解,只想用时间证明清白与公正。二十多年办案,不止十次被大款当事人威胁:“我用钱砸死你!”他也不示弱:“你再多的钱在我这里也买不到理!”

  上班二十多年,郑荣祥每天挤公交车。常听人议论法官,有时议论的还是几十年前的事。有的法官干了坏事,自以为别人不知道,其实坏事传千里。“老百姓,一世告一次状,你这无良法官收了他的钱,他永世难忘,可能还是世代难忘啊!”郑荣祥说。

  他说:“有形的法律文书是当事人的传家宝,百姓心中有杆秤,经时间沉淀的老百姓口碑是无形的法律文书,这该是法官的传家宝。”(本报记者 孟焕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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