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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见不平,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优良传统。但见义勇为者一旦受伤或牺牲,可能给自己和家人增加负担。如何让他们在挺身而出时无后顾之忧?如何不让英雄“流血又流泪”?对此,南京进行了法律层面的探索,将于今年出台相关条例,解决因见义勇为产生的医疗、就业、生活等方面的困难。对善举的嘉奖,就是对恶行的摒弃;对好人的保护,就是对社会正义的匡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者,无疑是对见义勇为精神的宣传和弘扬。对此,您有什么看法或建议?欢迎参与本期话题的讨论!
汤小霞(第十届“南京好市民”)中华民族历来有“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文化传统,也不乏见义勇为、挺身而出的义士,更不会吝啬对侠肝义胆、锄强扶弱之举的赞美和弘扬。但在赞美与弘扬之外,我们还需要有法律和制度上的保障。精神上的赞美可以鼓舞人心,物质上的救助同样不可缺少。见义勇为者的流血或牺牲,不应该是当事人一人承担,应该由整个社会合力分忧。
邓安宁(第九届“南京好市民”)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见义勇为、伸张正义,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很难,要有相当大的勇气。我觉得,见义勇为的英雄们不仅要给予嘉奖,大力宣传他们的好人好事,还要解决好英雄们的医疗和康复费用;如果身受重伤、致残甚至死亡的,还需给予生活补助,保障其家庭成员原有的经济生活和子女的学习教育;政府唯有制定法律法规,切实解决他们因见义勇为行为而产生的医疗、就业、生活等方面的困难,才能让社会中潜在的英雄们无后顾之忧,让更多的市民义无反顾地匡扶社会正义!
吴一帆(第十二届“南京好市民”)见义勇为者是我们时代的英雄,理应受到尊重、褒奖和优待。然而,英雄“流血又流泪”的情况却不时会发生,既伤了英雄及其家人的心,又伤了整个社会的“心”。南京即将出台的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从法律和制度层面上保障见义勇为者的权益,让见义勇为者和家人感到温暖,使广大市民受到鼓舞。期待《条例》早早落地生根,让好人有好报,英雄“流血又流泪”的悲剧不再重演!
孟秀兰(第七届“南京好市民”)南京市将出台相关条例为见义勇为者解决后顾之忧,这真是将弘扬正气落到了最实处,是对见义勇为行为最切实的褒奖和保障。相信在这一举措的促进下,见义勇为必将成为我市精神文明一道闪亮的风景,为这一举措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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