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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干部陈光保“卖房”资助贫困学生 10多年捐款过千万
//www.workercn.cn2016-07-22来源: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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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光保平时生活极为节俭。

  陈光保坐着轮椅视察果场。

  陈光保奖励高考优秀学子200万元。

文、图/广州日报记者关家玉 通讯员潘桂清、梁国良

  他官至湛江市政协主席,从正厅级干部的位置上离休后却没有待在老干所颐养天年,而是跑到偏僻的雷州半岛承包荒地开荒种果树。果场亏损10年,直到近几年才略有起色,他却把果场的全部收入都用来资助大学生。为了凑足100万元,他甚至卖掉了在湛江市区的一套三居室。他还承诺,如果有一天他走了,农场将会交给政府,继续履行它的使命,“不给子女留一分钱!”

  10多年来,他究竟资助过多少大学生,已经没有人记得清。截至去年,他用于资助贫困大学生、奖励优秀学子优秀教师的钱就达1162万元。生活节俭的他,连一件穿了六七年的衣服也舍不得扔掉……他,就是被雷州人尊称为“保伯”的陈光保。

  厅官离休弃“安逸” 荒野办农场

  1931年出生的陈光保是广东雷州市调风镇人,家里三代长工,1947年参加革命。1953年,陈光保任雷州市南兴区委书记,1992年时已官至湛江市政协主席兼海康县委书记,1994年离休。

  “做了一辈的活,停不下来。”1995年,陈光保开始琢磨着自己还能做点什么。最后,他想起自己年少时的梦想——种地。“种香蕉、甘蔗、芒果,希望起示范作用,带动周围的百姓一起发家致富。”早年穷苦窘困的生活,让陈光保对土地和农村有着特殊的感情。他和妻子到北和镇仙过岭——一个距离湛江市区100多公里的偏僻地方,承包了2800亩荒地开办农场,种植甘蔗、香蕉等经济作物。

  “很多人想不明白,一个厅级干部,退休后有很好的待遇,干吗还这么折腾自己?”曾任雷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的黄昌耀曾和陈光保共事过,比一般人更能理解他的老领导。1970年,雷州市治理常年泛滥成灾的南渡河,时任总指挥的陈光保,光着膀子和当地老百姓一起运石修堤,就盐水吃番薯叶。“他就是这样的人,搬石头也要搬得比别人重才开心”。

  陈光保居住的二层小屋被青纱帐似的香蕉林包围着,客厅的窗户始终开着。他说,这样可以少用空调,将省下来的钱捐出去。“你看,不开空调不也很凉爽嘛?”老人爽朗一笑,鬓角的皱纹簇在一起。他的妹妹陈桂英私下告诉记者,保伯平时节俭惯了,接受采访时穿的这套衣裤都已经穿了六七年了。

  奖教助学钱不够卖房来筹

  在荒地里种果树,开头几年并不顺利。因为自然灾害,陈光保农场里的芒果树、香蕉林基本都没成活,先前投入的资金打了水漂。“当时我们几个子女劝他回家享清福,他不听,我们也没办法。”他的大儿子陈强(原名陈永远)说,父亲在家里一直说一不二,看准的事情一定要做出个样子来。

  后来,陈光保开始改种甘蔗、辣椒等耐旱经济作物,农场收益才逐年好起来。2000年起,他开始资助考上大学的雷州学生,同时奖励考上当地重点高中的初中生,这一举措渐渐成为传统。2004年,陈光保积劳成疾,腰骨增生严重不得不动手术。然而,手术意外失败造成下肢瘫痪,此后生活中就离不开轮椅,但他重教奖学的行动一直没有中断。2009年,陈光保得知雷州市高考上一本线的考生有305人,决定为这些学生捐款100万元。其中的70多万元,来自农场的全部盈余、离休费以及女儿给的4万元治病钱。“为了凑足100万, 爸爸执意要卖掉湛江市区唯一的一套房子,凑了26万元。”陈强说,他们几个子女舍不得卖房,但又拗不过老人的脾气,就凑了26万元当卖房钱,瞒着交给老人。至今,陈光保尚不知情。十多年来,陈光保捐款1162万元用于奖教助学,捐款253万元建路、资助贫困户等,累计捐款1415万元。

  立下“三不家规” 不许家人“大树”下乘凉

  陈光保任海康县县长的第一天,在家里宣布了几条家规:“不准收礼,不准走后门,不准搞夫荣妻(子)贵。”陈光保常常这样告诫自己的亲属“拿了别人的针,就会拿别人的金”。全家也一直遵守“三不家规”。陈光保还常常告诫子女,要清廉自奉,最大的孝顺是不贪不占甚至将“不贪不占”列为新家规。2010年,陈光保又宣布了一条新家规:“如果有一天我走了,农场将会交给政府,继续履行它的使命,不给子女留一分钱。”

  1974年,他的大女儿陈忠于“上山下乡”去了龙门林场。1979年,同批下乡的14个知青只有她一人还未回城。陈忠于也很想回城就在回家探亲时请父亲帮忙,却被陈光保一口拒绝。“他生怕家里人沾他一点光,不过他毕竟还是个父亲。”谈起这段往事,陈强说,妹妹陈忠于归队时,父亲悄悄地在妹妹挎包里塞上了粮票和10多元零用钱,还有几本用于复习的中学课本,内夹一段赠言:“孩子,路在你的脚下。”

  后来,陈忠于发奋苦读考上了大学,最终离开了林场。陈光保的另外4个子女,也先后考上大学并走上不同的工作岗位。“他跟我们兄妹说得最多的话就是,‘别想指望他’。”陈强说,父亲常常告诫他们,“你们对我最大的孝顺就是不贪不占”。2007年4月,陈光保妻子去世。遗体火化后,一些亲朋好友在仙过岭看中了一块地,建议将她的骨灰安葬在那里。然而,陈光保却不同意,他说倘若人死了都占地建墓,那么今后子孙就无地可耕。陈光保嘱咐子女,他死后不要土葬,一定要火化,要把他们夫妇二人的骨灰一起洒进南渡河,流到大海去,不占国家一寸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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