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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员金月英:金阿姨让你“有事打电话”
//www.workercn.cn2017-01-18来源: 劳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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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后,我们又批评了单位,主要是因为单位在没有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没有进行集体协商的前提下,仓促做出决定,对职工造成巨大影响,才会导致这样的局面。然后我们又解答了职工代表提出的一些问题。

  公司随后同意从4月26日至5月5日安排员工进行职业病体检,然后根据职业病鉴定结果依法进行操作,并且额外增加2个月的经济补偿(按照员工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我还耐心劝导职工放弃那些没有法律依据的要求。

  但是,依旧有60多名员工对调解结果不满意。我全程跟踪配合镇社保、信访办、劳动监察等部门,做员工思想工作。4月25日,50名职工代表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当天下午4点,单位再次发出通知:1、4月26日至5月5日的工资按照平时工资发放,5月6日至5月25日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2、职业病鉴定后3天内,愿意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按照本人上年度平均工资,每满1年补偿1个月,满6个月按1年计算,6个月以下按照半个月计算。再额外支付2个月的本人平均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我同时代表工会做出承诺,在终止合同后,会给员工搭建平台,帮他们顺利找到满意工作。随后,多位员工当即同意解除合同。4月底,解除补偿率就达到了99%,总金额达到2000万元人民币。剩余的50多位员工,被认定为工伤和职业病,也在5月底全部拿到合理的经济补偿。这起群体性纠纷历时1个月,终于画上了句号。调解过程虽然曲折,但是看到职工们都满意而归,就是我最大的成就。

  镇上近八成企业我都打过交道

  我觉得帮助职工维权这份工作很适合我,我离不开这个岗位,也愿意为之倾尽所能。别看我年纪不小了,而且还是女性,但我的韧劲儿不比别人差。我曾经做过工人、检验员、服务人员等,均因企业原因没能干到最后。后来遇到镇上招聘协管员,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在这个岗位上用心做到底。后来到了工会,我觉得我的责任更重了。

  这些年来,我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调解劳资纠纷,于情于理,都要兼顾。帮助职工解决大大小小的问题,我不仅得到了职工的信任,在众多企业中也树立了不小的威望。工会不光是职工的娘家人,也要当好企业依法用工的“指南针”。这些年来,我跟镇上70%到80%的企业都打过交道。如今,企业有什么困难,政策、法规方面有不清楚的都会问问我。

  我觉得,有时候帮助职工解决困难,也等于是帮企业渡过难关。特别是遇到一些群体性事件,如果处理不当,不仅会导致职工的利益难以得到保障,还会使企业难以为继。很多时候,我也会面临情与法的纠结。因此,调解工作,沟通是关键。需要我站在双方的立场上,同时指出单位和职工各有哪些欠缺,努力让双方能互相理解、达成共识。我常告诉工会的年轻人,调解其实是一门学问,要让每一方都心悦诚服。

  这些年来,我会把调解过的重大、复杂案件,逐字逐句记录下来作为总结,也为以后积累经验。现在法律法规更新很快,我还是要一直学习、与时俱进,上网、看手机微信号的文章,都是我学习的源泉。

  在很多人看来,我奔走调解的过程接触到的都是负能量,委屈、情绪激动确实是家常便饭。但我从小就喜欢帮别人打抱不平,能为别人讨回权益让我感到满满的正能量。我觉得我做的事情其实很简单,用自己积累的经验,帮大家解决问题,没有什么比这更开心了。只要有职工需要我,我就会一直做下去。(赵思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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