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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岳阳中院民三庭副庭长李芬:种一片梦田在心中(图)
//www.workercn.cn2017-01-17来源: 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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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芬到当事人家中走访调查。

  李芬和庭里的同事们到社区巡回开庭。资料图片

  “每个人心里一亩田

  每个人心里一个梦

  ……

  用它来种什么

  用它来种什么……”

  每次下班后,她都在这首《梦田》中舒缓自己身心的疲惫。那歌声,总能丝丝入扣地拨动同事们的心弦,引大家一起跟着附和。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梦。

  在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李芬的心里,亦耕种着一个梦。

  遇上的每位当事人、办理的每起案件,历经的每次挑战,李芬都会为其撒下一粒种子,这种子有时是爱心,有时是勇气,有时是兴趣,有时是挑战……

  用梦田种什么

  种下兴趣吧

  细雨浇灌——破土抽芽

  “记得我刚进法院的第一件事就是整理案卷——满满一墙的案卷。” 1999年,李芬被分配到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做书记员。

  上班第一天,庭长指着一墙的案卷对她说:“除了开庭做笔录、送达传票,小李你的主要工作任务就是整理案卷。”

  白天在法庭上手不停笔地记着笔录,夜晚还要对着高过自己的案卷继续“奋战”。

  那个时候没有电钻,几百本案卷怎么装订?

  装订工具仅是一支小锥子。

  小小的锥子要穿透厚厚的案卷很不容易,李芬的双手经常磨出血泡。不仅如此,飘散在空气中的纸尘强烈刺激着皮肤,使她清秀的脸上长了很多的粉刺。

  那一年,李芬刚满19岁。

  城关法庭庭长,名叫沈新文,是李芬的第一位法官师傅。

  一直以来,民事审判的工作目标不仅仅是裁决纠纷,更多的是追求“息诉服判”。所以,裁判文书的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当事人是否“服判”。沈新文撰写的裁判文书文字准确、通顺、恰当,对适用法律做了详细说理,提高了文书的可接受性。不仅如此,他还能写一手漂亮的钢笔字,文书写得又快又工整。

  用李芬的话说,看沈新文的文书,既是视觉享受,又是补脑大餐。文书里涉及的每一个法律知识点,都如夜空中的萤火一样,让她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法律的理性之美和浩瀚无垠。

  就在如此环境中,李芬成长进步迅速,不久便通过了司法考试,从书记员成长为一名法官。

  2001年,李芬告别城关法庭,进入临湘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工作。在那里,她遇见了职业生涯的第二位师傅,该庭庭长方美玉。

  方美玉对庭里每个法官办的案子都有翔实的记录,包括办案数量、进度、调撤率等等。“她的记录信息就像现在的数字法院系统一样全面、规范。”

  这样的办案记录表让李芬惊叹:“有如此详细的记录,对于及时总结司法规律,总结审判经验,大有裨益。”

  于是,李芬跟着方美玉,也养成了记办案笔记的习惯,并逐渐演化出自己的一套记录方式,不仅用红、黄、蓝、绿、紫五彩笔勾画办案进度,还详细记载案件的审理细节,记下每一次办案心得,查找每一次不足。

  多年以后,李芬成了别人的学习楷模。她选调到岳阳中院以后,那几本办案笔记却留在了临湘法院,并被新招录法官奉为“宝典”。

  李芬常常说自己幸运,无论是在临湘法院,还是在岳阳中院,无论在人生的任何阶段,总能遇到良师。沈新文的专业精干,方美玉的细致严谨,培养了她对法律的兴趣,也让她对法官多了一层理解和折服。

  兴趣是一个人生命活力的存在和实现方式。每个人都会对自己感兴趣的事物给予优先注意和积极探索。

  李芬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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