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_页头
 
当前位置:中工网人物频道时代先锋-正文
追记河南上蔡县崇礼派出所所长夏明臣:为了身上永不褪色的警徽(图)
//www.workercn.cn2016-01-11来源: 中国青年报
分享到:更多

  “任何时候都不能坏了良心”

  邝建伟是夏明臣一手带起来的年轻民警,说起夏明臣,他满怀崇敬。

  “他经常告诫我们,我们是执法者,犯罪嫌疑人是违法者。如果我们意志不坚定,退后一尺,他们就会前进一丈。”邝建伟说。

  2012年,电信诈骗嫌犯靳献华的家人为了减轻靳献华的罪责,拿出3万元现金,用报纸包好,打算送给夏明臣。深知夏明臣刚直的性格,他们便拐弯抹角地找到派出所炊事员张荣,让其送给夏明臣,并说只要能帮忙,还会送上更多现金。

  夏明臣不仅严肃批评了张荣,让其连夜把钱退回,还告诫全所民警:“大家一定要牢记法纪的红线和底线,廉洁从警,决不能收当事人的一分钱,任何时候都不能坏了良心。”

  夏明臣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深深地感动和教育着手下的每位民警,工作30年来,他本人以及与他一起工作的民警没有一次因索贿受贿被举报投诉。

  夏明臣的铁面无私、刚正不阿,让当地百姓对他更加爱戴,也让犯罪分子既恨又怕。

  2010年3月,夏明臣的外甥张朋举伙同他人多次盗窃摩托三轮车和电动自行车。为了尽快消除这一治安隐患,夏明臣通过妻子,做通了家人的思想工作,劝其尽快投案自首。7月,在张朋举弟弟的领路下,夏明臣带领民警连夜赶到河北省唐山市,在一个工厂里见到了等待投案的张朋举。

  为防止外甥思想再有新变化,夏明臣没有继续在唐山停留,立即驾车沿原路返回上蔡县,亲手将自己的外甥送进了看守所。最后,张朋举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1 2 3 共3页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详细内容_右侧栏目
详细内容_页尾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