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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梅:善良是法律人的情怀
//www.workercn.cn2016-03-20来源: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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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论我们的情绪如何波动,我们的言行必须规范。”这是江苏省扬州市“十佳公诉人”“十佳岗位标兵”“最美检察官”凌梅在为全院干警讲授《公诉人如何在庭审中树立良好形象》一课时的一句话。她是这样说的,也一直是这样做的。

  从检20年,从事公诉工作14年,凌梅始终将“规范”二字牢记心头。每一次阅卷,她都会自制“清单”,详细列明每一笔证据的来源,对任何一丝疑点和盲点都要求侦查机关作出解释或者重新取证;每一次出庭,从着装到庭上的每一次发言,她都一丝不苟。她曾在庭审辩论面对对方律师指责其武断定罪时说过,“公诉人每句话必须有证据证明出处、法理支撑或者符合逻辑推论。”她认为,公诉人在庭审中规范自我,是公诉人对岗位真正的尊重。

  2013年11月,一名聚众斗殴的年轻被告人在庭上虽然认罪,但是用反问回答凌梅的问题。她立即停止讯问,及时告知其应依照法律如实回答,没有诘问公诉人的权利。因为讯问时间紧凑,凌梅除了让他直接回答问题外,当时没有说什么。在发表公诉意见时,她考虑到庭审中除了被告人的亲属还有许多参与旁听的年轻人,又临时对他进行了法庭教育,她说:“一个人的勇气不是表现为与司法机关对抗,而是有勇气承认自己做过的一切。你的亲人和朋友,不会因为你和司法机关对抗而赞赏你,相反在你有勇气承担一切时,他们一定会支持你。”这番话过后,在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表示真心悔罪。

  遇到社会矛盾激烈的案件,凌梅也有自己独到的规范法则。

  认真接待案件当事人是其工作方法之一。2015年年初,一名年近五十的女性被害人因为邻里纠纷被打伤未获赔偿,多次到司法机关上访,甚至声称会不惜一切代价进行报复。凌梅参与这起事件处理后,在探查案发现场时给被害人留下自己的电话号码,并告诉她任何时候都可以电话咨询。在接下来的两个月里,这名被害人常常打电话给她,有时甚至在深夜和清晨打电话,向她述说内心忧虑。凌梅总是耐心倾听并时刻劝导她不要采取过激行为,凌梅后来写道,接听当事人的电话对于工作一天的公诉人来说确实很累,但出于善良诚恳即可以化解当事人心结,也许检察官的解释能够安慰被官司缠身的当事人,也许检察官的劝解能够阻止他们触犯法律的冲动,也许检察官的态度能够让他们相信司法机关的公正。

  积极寻求社会力量参与司法是凌梅的另一个工作方法。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共同故意伤害案时,因为被害人未得到补偿,双方矛盾十分激烈。在受理该案后,凌梅立即与犯罪嫌疑人家庭取得联系,向他们阐明利害关系,说明是否积极赔偿会直接影响量刑,同时提出家长作为监护人,在法律上是有赔偿义务的。当时被害人家长因为孩子被打后害怕不愿意上学,又加上犯罪嫌疑人拒绝赔偿,情绪十分激动,声称要不惜代价进行报复。为此,凌梅反复做他们的思想工作,为争取被害人态度的转变,她还特意联系了当地的村民调解主任,请他帮助疏解被害人的情绪。在她的努力下,犯罪嫌疑人终于同意上门道歉,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仅稳定了被害人的情绪,还打动了被害人的家长。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该案顺利调解,对几名未成年在校生以不起诉结案,被害人家长甚至在事后几个月还打电话来表示感谢。

  司法当如水公平,敬畏法律、追求正义、信仰公平的检察官凌梅,正如规范司法长河中的一滴水,闪烁着自己的清亮和光芒。(姚明媚 殷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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