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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案法官阿布列林(组图)
//www.workercn.cn2017-02-07来源: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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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布列林工作照。受访者供图

  阿布列林向焦裕禄家人赠送照片。 李浩然 摄

  2015年,阿布列林被最高人民法院荣记一等功。蔡增乐 摄

  天山脚下,哈密的冬天比别处来得更早一些。11月,风已经刮得暴烈,卷着枯叶沙砾,啪啪敲着窗户。

  67岁的阿布列林·阿不列孜拎着一袋馕在街上走,隔几米就遇到熟面孔,和气地打个招呼。退休后他胖了些,脸庞显得柔和,笑得中规中矩。他腰不太好,走快了就呼呼喘气,藏在一群维吾尔族老人之间,看起来很不起眼。总之,不像个凌厉的检察官。

  但在哈密,他名声不小,被人“又爱又恨”。

  同行们尊敬他。在哈密市检察院、法院系统工作31年,从助理检察员到副检察长,再到法院院长,他经手案件超千件。做检察官时,无一错捕、错诉;做法官时,没有一起案件改判。

  被人恨也在此。他以铁腕、冷酷著称,一位案件被告,把判刑时间刺进胳膊,出狱后在大街上追着他打。

  退了休,心思还在法庭上。谈到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他边叹气边摇头,“可不能错啊。”去年9月,“法官终身责任制”政策出台,法官将终身负责自己的每一起案子。

  回忆起从业的31年,种种人生况味,这位维吾尔族老检察官、法官不无感叹:“我一生谨慎,从未有愧。”

  执法生涯的“惊魂一刻”

  退休的7年过去了,阿布列林家的书房,如今依然被案卷材料和法学书占领。柜子、书架,装订材料的大文件袋密密麻麻挤在一起。搬了几次家,这些材料阿布列林还舍不得扔。

  从业的31年也过去了。阿布列林的从业史,与哈密的法治发展史同步,也与中国的法治史紧密相连——调入检察院时,他还“不知道检察官是干什么的”,《刑法》都还未出台。退休时,他已历任副检察长、法院院长,刑法修正案已经到了第九版。

  1979年,阿布列林还是工厂翻砂工。当时国家决定恢复被“文革”几近摧毁的公检法体系,从转业军人和青年工人中抽调人才。那年12月,阿布列林被调入哈密县检察院,做助理检察员。两个月后,我国的第一部《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开始施行。

  在家里,阿布列林翻出20多年前的照片,当年他还很清瘦,眼神深邃,他穿着制服站在检察院的平房前。门口停着标志性的28式自行车。老同事阿卜杜热依木·阿皮孜和阿布列林共事了近20年。他回忆,那时的检察院,还没有分科室,几间小平房,几辆自行车,就算全部财产。

  横跨天山的哈密,南北距离约440公里,东西相距约404公里。但检察官必须了解案件发生的地理环境。年轻的刑检科检察官们,骑着自行车,跑遍了哈密所有的山、村、戈壁滩。

  阿卜杜热依木·阿皮孜至今记得天山的那种冷,像是被巨大的铁锤一锤一锤地锻打过,坚硬不已。

  做这行都要能吃苦。但当被问到对于一个检察官来说,最重要的品质是什么?几乎每一个检察官都回答,是严谨和正直。他们认为,这正是阿布列林身上珍贵的东西。

  阿布列林常唠叨,“同意批捕”四个字重如山。在他这里,办错案是不可承受之耻。“审查批捕的责任相当重,只要有一个案子逮捕错了,起诉之后判无罪,那一年的工作百分之百是错。”

  手中有权力,则有缝隙。做检察官时,案件当事人的家属上门来送礼,当时4岁的女儿拿起人家一个核桃,阿布列林急了,打了她一巴掌。妻子气极了,带着女儿回娘家,要跟他离婚。

  与阿布列林结婚20多年,妻子跟着他,受了不少惊吓。

  1988年9月,她已怀孕3个月。某个晚上,阿布列林骑车带着妻子到岳母家吃饭,上坡时,从路东边飞出来几块石头,其中一块击中了自行车,幸好人没事。肇事者没抓着,只见两个黑影消失在树林里。

  1990年开斋节前,夫妻俩参加完同事小孩的割礼回家,一开门,感到地上烫脚,一看——是柴草刚刚烧过的灰烬,窗户玻璃全被砸碎了,过节准备的几十个碗盘都被摔烂。

  最惊心动魄的一次,是在1996年5月。法院以流氓罪判了哈密当地出名的一个“小混混”八年。宣判时,混混曾说,我出来以后一定要杀你。八年后出狱,他如约拿着斧头找上了阿布列林的门。

  当时阿布列林一家三口都在,小混混冲着地上、墙上一顿乱砍。阿布列林掏出枪来,拖延小混混进屋,妻子则翻出院墙,去市检察院求救,警车开到,小混混跑了,才躲过一劫。

  检察官手中两把剑

  检察院里,流传着一句经典的顺口溜:“检察院两把剑,一把插公安,一把插法院”。说的是检察院对公安、法院行使监督检察权。

  作为检察官,不但要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打交道,也要与体系内的法院、公安合作与制衡。

  1995年,检察官杨兵冰调入哈密市检察院刑检科,阿布列林是分管刑检科的副检察长。杨兵冰记忆深刻的是,阿布列林对证据链条有洁癖般的坚持,得罪同僚也浑然不觉。

  那段时间,法院错判后检察院抗诉的案子,公安局证据不足检察院要求撤案的案子,都不在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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