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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中院民一庭法官尹义:情洒千峰秋叶丹
//www.workercn.cn2016-06-14来源: 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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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义开庭审理案件。

尹义在诉讼服务中心调解案件。资料图片

  “我是一枚枫叶,在料峭的初春里,热情绽放正直的品德,那是大山特别的关怀;我是一枚枫叶,在炎炎的盛夏里,蓬勃舒展火烈的性格,那是大山乳汁的浇灌;我是一枚枫叶,在萧瑟的秋风里,熊熊燃烧坚强的气质,那是大山赋予的挚爱;我是一枚枫叶,在凛冽的寒冬里,悄然积攒涅槃的力量,那是大山殷切的期盼。”

  在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尹义的抽屉里有一本《办案札记》,是他平时记录自己审判工作的随笔,首页便是“我是一枚枫叶”这首诗。他把自己比作一枚枫叶,把百姓比作大山,他说“大山给了我正直、热情和坚强的品格,我是大山的儿子,在百姓的怀抱里,我感觉不到疲惫和寒冷,我始终怀着感恩之情从事审判事业”。

  初次见面,眼前的这位“80后”小伙,待人热情,性格内敛,有时还略带羞涩,与许多同龄人张扬的个性相比,他更显成熟。熟悉他的人都说,尹义人如其名,稳重且富有正义感。从事民事审判十三载,他审理了各类民事案件1800余件,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5000余件,近两年年均结案近260件,居全院第一位,他先后被评为“百优政法干警”“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今年他又被评为“全省优秀法官”。

  人生轨迹缘何如此铿锵?他说,这是一位法官的承诺与责任。

  为民服务

  “一个人的能力有大小,但只要能够以饱满的热情和进取的精神投入到本职工作中,人生的价值就一定能够充分实现。一个法官的能力可能很有限,但只要持之以恒把每一件案件都做实、做好,就能在平凡的岗位上蹚出一道为民服务的足迹。”这是尹义多年来的座右铭。

  2002年,年仅21岁的尹义来到潍坊中院民一庭工作,他从书记员干起,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审判长,到现在已经是第13个年头。每天,他需要面对来自交通事故、离婚纠纷、民间借贷等众多领域纷繁复杂的民事纠纷,以及形形色色的当事人。有鲜花和锦旗,自然也有不解和埋怨。有人问他压力这么大,为什么不换个工作、哪怕换个岗位?他说:“案子办多了,处变不惊了。当事人找到法院,多半是为难之举,能帮人解难、化解纠纷、守护法律的正义,我很自豪。”

  在尹义的办公室里,记者并没有看到同事口中他曾经获得的那一面面象征荣誉的锦旗和奖杯,只有一张简单的办公桌和一摞摞厚厚的案卷和法律书籍。尹义说:“荣誉是鞭策和鼓励,记在心里更踏实。”正是这位低调含蓄的年轻法官,在调解室里,他和当事人拉家常、道人情、讲法理、辨是非。在法官席上,他坚持原则、秉公执法,维护着司法公正,确立了司法公信。巡回办案时,他更是挑数量多的县市区、挑难度大的案子办,耐心细致调解,秉公执法办案。

  十三载司法为民,他立功受奖。特别是近年来他结合工作实践,开拓思路,针对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展开调研,并撰写与建设工程、民间借贷、劳动争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等当前审判热点难点问题有关的十余万字调研报告,已成为同类型案件调解、审理的重要参考。

  悉心调解

  “老百姓带着自己最为难的事来讨个理儿,我们法官如果不尊重他们,他们该有多么失望,只有我们设身处地,说理释法,才能做到胜负皆服。”在工作中,尹义始终坚持把办案的着眼点和着力点放在疏导思想、化解矛盾上,把“以人为本、和谐执法”的理念融入到司法调解和审判工作中去,把当事人当成自己的亲人。

  在一起离婚案件中,原告李某外出务工多年,其间一直没有回家,还很少与家人联系。与妻子张某数年间只通过几个电话,夫妻双方感情早已破裂。李某为逃避财产分割,在提起诉讼之前,已将大部分财产转移,且无从查证。而被告张某没有稳定工作,既要供养儿子读书,还要照顾患病在床的父母,连居住的房产也登记在李某姐姐名下。一旦离婚,张某及儿子马上就会面临无家可归的境地。

  庭审时,李某代理律师刚刚读完起诉书,情绪激动的张某就昏倒在法庭,被唤醒之后,她哭喊着要自杀。“别干傻事,要相信法律,相信法庭,一定会给你个说法!”在尹义坚定的目光和铿锵的话语面前,被告张某的情绪渐渐缓和。

  整整十个小时,尹义反复做着双方的调解工作,直到张某答应不会再有过激行为,耐心等待调解结果。尹义把两人送出办公室后,窗外早已天黑,他却依然不知疲倦地坐回办公桌前继续研究案情。连续半个月,他每天风雨不改地到李某家中做工作,一待就是半天,嘴巴说干了,嗓子喊哑了,尹义从来没想过放弃。最终,李某的母亲被他的诚意打动,主动做起了儿子的工作,还提出如果儿子坚持离婚,离婚后就将儿媳和孙子接到家里来住。在多方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离婚协议,原告李某向被告张某支付人民币11万元,被告可以在现有的房子里继续居住2年。结案后,张某满含热泪地攥着尹义的双手久久不愿松开。

  “偏方治大病,在处理民事案件时,把握好时机,对症下药,往往能够事半功倍,及时化解纠纷。”在针对民事案件调解的调研报告中,尹义这样写到。在实际工作中,他也总是能法理结合,以情感人,深入了解双方矛盾症结所在,迅速及时地找到案件切入点,通过悉心细致地说服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多年来,他始终坚持一个原则:能调解的案件,一定要调解解决,哪怕只有1% 的调解希望,也要拿出100%的努力,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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