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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香玲:关注青少年心理健康
//www.workercn.cn2015-10-12来源: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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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大教师交流,促进教育资源均衡分配

  2014年3月,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李香玲就城乡教师交流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她说,教育资源如何实现均衡分配,这是目前学校教育面临的重要问题。

  李香玲认为,均衡的教育资源是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条件,虽然全国各地逐步健全完善了教师培养、补充等机制,通过实行对口支援、交流任职、挂职等措施,促进了农村教师队伍的不断优化,但由于受人事编制的限制,城乡教师之间仍然无法真正实现交流使用。“目前,农村教师的年龄结构和学科结构严重不合理,年龄偏大,教非所学,严重影响了农村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为此,李香玲提出了“关于建立完善县域城乡教师交流机制的建议”,建议有关管理部门研究出台实施县域城乡教师交流任职的意见或办法,打破人事编制的禁锢,让教师不再隶属于某一学校,而是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调配,加大教师城乡交流力度。

  她提醒,“这项工作要循序渐进,在交流的过程中要体现人文关怀,要尊重教师选择,解决实际困难,必要时也要实行物质奖励或补助,这样才能提高教师交流的积极性。”

  除了教育,李香玲还关注环境保护议题,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她提出了有关水环境污染治理的建议。李香玲认为,水环境污染不仅是环保问题,更是经济问题、社会道德问题和生存问题,只有改变发展模式,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才能从根本上治理好水污染这个“老大难”问题。为此,她建议加快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环境监管的力度,提升群众爱护环境的意识,积极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共建美丽生态乡村。

  建议检察机关建立未成年人心理疏导机制

  当前,青少年犯罪现象不断增加,呈现出低龄化、群体化、暴力化的倾向,预防和遏制青少年犯罪刻不容缓。李香玲认为,预防青少年犯罪,单靠学校和家长还远远不够,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尤其需要检察机关提供相关的帮助。

  李香玲说,新泰市检察院在预防青少年犯罪方面采取了很多措施,成效显著。近年来,该院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送法进校园”活动,包括选拔优秀业务骨干到中小学任“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经常与学校、老师、家长、学生进行座谈交流,了解和关心学生思想情况;定期到学校开展法治讲座,讲授《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结合真实案例开展以案说法教育,邀请在校学生到警示教育基地进行现场教育。“这些措施大大增强了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对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具有积极的作用,受到老师和学生的一致好评。”李香玲说,她希望全国各级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此类活动,切实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李香玲完全赞同检察机关的做法,“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帮助未成年人及时回归社会、回归家庭、回归学校,这样的做法很人性化。”

  新泰市检察机关非常重视青少年维权工作,该院成立了“青少年维权岗”,开通了维权热线电话,接受青少年的法律咨询。李香玲表示,这些工作对于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针对青少年心理健康和犯罪预防问题,李香玲建议检察机关积极建立未成年人心理疏导机制,设立未成年人“心理咨询室”,适时开展社会帮教、心理辅导、法治教育等犯罪预防工作。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工作中,要积极拓展思路,创新机制,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郭树合 张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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