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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年度法治人物(图)
//www.workercn.cn2015-01-13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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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网北京1月12日讯 (记者吴怡) 由法制日报社主办,以“梳理年度法治新闻,推动中国法治进程”为宗旨的《法制日报》2014年度十大法治新闻评选结果今天在此间揭晓。经初评委员会推荐、网络投票、终评委员会定评等程序,“明确指导思想总体目标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决定开启依法治国新时代”等入选十大法治新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邹碧华等10人当选年度法治人物。

  《法制日报》年度法治新闻系列评选活动至今已有30多年历史,一直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支持,具有很高的权威性和社会影响力。

  当选2014年度法治人物的分别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邹碧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上海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副总队长戴新福,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黄志丽,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程然,湖北省潜江市浩口镇党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王林华,江西省芦溪县宣风镇原副镇长、司法所原所长杨斌圣,公安部治安局副巡视员、“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官方微博负责人李剑涛,宁夏守法好公民杨静明,刘汉刘维案办理人员。

  年度法治人物

  邹碧华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

  改革法官砥砺前行

  2014年12月10日,邹碧华突发心脏病,因公殉职,年仅47岁。1988年,邹碧华从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后进入法院系统,2012年11月起,任上海市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他将审判实务和理论研究结合,写下10多部著作,其中《要件审判九步法》成为全国民事法官和律师办案的重要指引。他一直致力于法律共同体建设,2010年,在其担任上海市长宁区法院院长时,长宁法院出台了《法官尊重律师十条意见》,引发律师界震动。他坚持每天亲自阅批群众来信,曾在短短4个月内阅批各类群众来信106封;坚持每周四接待来访群众;坚持利用周末或下班时间上门看望上访老户,进行有针对性的化解工作。只要有时间,他就亲自阅看卷宗、亲自研判案情、亲自主持制定化解方案、亲自推进落实化解措施。他指导或参与审理了上海社保基金追索案等一大批在全国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曾当选“上海市十大杰出青年”、首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第三届“上海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

  【评语】 从成为法官的第一天起,邹碧华就恪守着“做一个有良知的法官”的承诺,他把自己称为“庭前独角兽”,为追求公正,他敢于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开创未成年人起诉亲生父母先例;为追求公正,他旗帜鲜明地为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呼吁;为追求公正,他把学习作为毕生事业,成为当代中国“学者型法官”的杰出代表。邹碧华是法治时代的公正法官,同时也是改革时代的先行者,他公正为民、忠诚敬业、勇于创新、敢于担当的精神敲击出这个时代的最强音,也激励着后来者不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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