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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是一名中学英语教师,五年前,从幼儿园园长的岗位上退休。2010年初,我被苍溪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为人民陪审员,接过红色聘书的时候,从事了一辈子教育工作的我,如学生从老师手中领到奖状般兴奋。
人民陪审员对我来说是一个全新而神圣的岗位。能够与法官一起坐在审判席上行使审判权,在亲身感受法律的崇高和威严的同时,心中又总是战战兢兢,深感自己法律知识的欠缺。通过自身勤奋研习法律,以及法官的传帮带,我很快从“门外汉”成为一名在法庭上、在案件评议时、在会见当事人的过程中,敢于提出观点、发表意见、面对面做当事人教育疏导工作的陪审员。
在民事案件调解过程中,我经常会要求双方当事人客观冷静分析纠纷矛盾产生的根源,主动从自身查找原因,引导双方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和办法。每当看到夫妻和好、兄弟拥抱、朋友握手,我都有一种极大的满足感。
我最关注的还是涉及到未成年人的案件,尤其是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
凡是这类案件,我都会和法官、孩子读书的学校及他们的家长一道制订帮教方案,建立帮教档案,跟随法官参与对孩子的跟踪帮教。通过与孩子交流,帮助他们摒弃恶习,重拾生活的信心和勇气;通过与家长沟通,教育他们如何对待犯错的孩子;通过与学校、社区座谈,有针对性地制定适合每一个孩子的矫正措施。
五年来,我和法官一起到监狱回访帮教56人次,购买赠送书籍200余册,帮助7名刑满出狱的孩子找到工作,让8名罪刑轻微的孩子重新走进校园。
我常常收到孩子们的信,有来自监狱的,有来自学校的,有来自务工地点的,在信中孩子们不只是表达他们对过去错误行为的忏悔,对法官和陪审员的感激,更多的是想表达“浪子回头”的决心。看着字里行间孩子们的真情流露,一种被信任的幸福感和义不容辞的责任感同时袭上我的心头。
在我和苍溪法院法官的积极倡导下,2011年底,苍溪县组建了由退休教师和在职法官组成的“法制宣讲团”,我担任团长。三年多来,我和法官们一有闲暇便到街道社区、农村居委会、中小学校举办“法制大课堂”,每一次讲课的内容都是把法律与一个个真实鲜活的案例相结合,大家都愿意听,效果也很好。
(何 伟 孟益松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