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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青:司法改革是法律人的共同事业(图)
//www.workercn.cn2014-12-22来源: 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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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保法领域的“植树人”

  感受环保司法的蓬勃发展

  今年7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吴青得知这个消息后格外兴奋,因为环保法治也是她十几年执业律师生涯不懈追求的目标。

  她曾经担任佛山汾江河治理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负责项目的合同审查、谈判工作,该项目最终成了国内城市河流治理的典范。担任广东省人大代表期间,吴青深入研究了水污染防治、大气及土壤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参与了广东省十多部环保立法的制定和修改,提出过《关于制定珠三角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议案》等12项议案、建议。

  一次,吴青回老家山西省大同市,市长得知她是研究环保法的,便邀请她参观市郊一个景点。下车后,一片望不到边际的树林映入眼帘,郁郁葱葱,苍翠欲滴,让人为之一振。在干旱缺水的晋北,这就是一片生命的绿洲!而这几百亩树林全是一个人种的! 1972年,一位从北京林学院毕业的学生,回到大同市林业局工作,从毕业那天起,就开始不停地种树,在职时种,退休了还种。一辈子,就做这一件事,在他带动下,大同市森林面积增加了60多万亩。

  这片树林带给吴青深深的震撼,她决心用“制度设计”为中国种下一棵棵“环保法治之树”。为寻找更大的平台推动环保法治事业,在服务社会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2013年她毅然注销了经营14年的律所,放弃自己打拼多年的事业,加入亚洲排名第一、全球知名的金杜律师事务所。

  自2013年6月至2014年4月,吴青参加了环保法修订草案二审后张德江委员长到广东的调研,列席了环保法修订草案三审,受邀参加了四审前的专家评估会,多次提出修改意见。2013年3月,吴青还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了《关于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的议案》。

  说起环保审判,吴青信心满满地要做好环保法领域的“植树人”。江苏高院院长许前飞亲自担任审判长审理标的额1.6亿元的环保案件;明年各省高院将陆续成立环保审判庭;广东一些中院将“试水”环保案件集中管辖等。历数最近法院传来的环保“好声音”,吴青认为环境资源审判庭的成立,实现了环境司法专门化,推动环保公益诉讼,是最高人民法院立足司法职能回应社会关注,服务大局的具体体现,对于提升我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国际形象,真正实现环保法治必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法官职业保障是法律

  工作者的共同关注

  “邹法官真是个内心丰富、真诚,充满正能量的优秀法官。”谈起积劳成疾,英年早逝的上海高院副院长邹碧华。她感慨说:“这样的好法官离世实在令人惋惜,当前法官的生存状态值得全社会关注,是司法改革必须重视的一个问题。”

  近5年来,广东法院系统流失法官达1600多名,吴青从媒体报道中读到这个数字后感到很震惊,为何法官辞职当律师已成趋势,而律师做法官的却寥若星辰。她认为,如果不能尽快推动责任、权力和保障相结合的司法改革,恐怕会有越来越多的青年人才选择用脚投票。没有更好的职业发展空间和职业保险,法官职业会越来越难以坚守。

  作为律师,亲历审判,吴青对司法是社会最后一道防线有着深刻的认识;比起其他人大代表,吴青对法院的工作压力感同身受,能看到法官职业光鲜背后最“苦逼”的一面。对于近年来社会上关于是应当先提高法官素质还是先提高法官职业保障水平的争论,吴青的观点是,法官能养得起家,才能安心工作。如果不落实职业保障,法院很难吸引优秀人才,队伍素质也难以提高,最终受损的是司法的权威和公信力。

  “徒法不足以自行。”上海、广东等地司改方案公开以后,吴青认为,司法改革的出发点是努力确保司法的公正和高效,这就更加有赖于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法官职业保障问题的解决也更为迫切。她认为,法官待遇要和资深律师收入水平相当,这样才有利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人才流动。“司法改革是法治的春天,也是法院的春天,法官的春天。”吴青说。(范贞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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