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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芬:倾心法援事业 情系困难群众
//www.workercn.cn2015-08-05来源: 中国妇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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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玉芬,烟台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她毅然放弃公务员身份,无悔地投身法援事业,推动着烟台市法律援助工作不断发展。近3年来,她接待群众咨询200余人次,为107名农民工讨回近百万血汗钱,被评为全国法律援助“优秀服务标兵”。去年被省司法厅荣记个人二等功。

  倾心法援事业 打造法律援助“新天地”

  1998年烟台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作为第一代援助中心主任的张玉芬,一干就是17载。为让更多的困难群众享受到法律援助,她迎难而上,着手在全市组建“架构完整、行之有效”的法律援助机构。全市法律援助机构从无到有再到全部都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处处有她俯身耕耘的身影。

  工作中张玉芬始终把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作为重点, 1999年,在协调成立了烟台市妇女法律援助联络中心的基础上,近年又成立了“烟台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律师团”,并指导各县级援助机构联合妇联成立了妇女维权法律服务团。她成为市、区政协委员后,将委员参政议政职责和本职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推动政府责任落实,促进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更好更快地发展。

  情系困难群众 践行服务为民宗旨

  张玉芬爱岗敬业,凭着娴熟的法律服务技能和深厚的法律知识功底,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受援人的一致赞誉。她所承办的“七年六诉,烟台法律援助救了湖北打工仔的命”案件入选“烟台市首届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案例”; 2012年承办的11名农民工讨薪案,创下了依据劳动部、建设部及国务院办公厅的规章判决胜诉的先例,不仅为这批农民工讨回了报酬,更是为今后农民工讨薪提供了判例依据。

  妇女的求助,更是占了张玉芬所办案件的大部分。海阳市有个肢体三级残疾的普通家庭妇女,其丈夫跟本村包工头在某公司工地施工时突然晕倒,后抢救无效死亡。该公司不服工伤认定,提起诉讼,败诉后依然拒不支付相应赔偿。为了打破僵局,张玉芬多次联系该公司的法律顾问和劳资科长,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终于感化了对方,达成被告一次性支付各项工伤待遇的调解协议。协议达成后,她仍然不放心,又多次联系该公司商量赔偿款支付事宜。

  雨露滋润花千树,春风不让一木枯。张玉芬将自己的爱融入到了法律援助的事业中,融入到了为困难群众的服务中。正是因为有了像她这样的法律援助工作者,我们的法援事业才能从无到有,从弱到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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