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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昶屹:将“疑难杂症”案办成铁案(图)
//www.workercn.cn2015-11-09来源: 中工网—《劳动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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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疑难杂症”案办成铁案

——记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海淀法院中关村法庭副庭长陈昶屹

  俗话说,隔行如隔山。然而在北京海淀法院却有位年轻法官,审房地产纠纷案,房主送锦旗;审医疗纠纷案,患者送锦旗;审建设工程纠纷案,施工方送锦旗,审名誉权纠纷案,艺人送锦旗;审知识产权纠纷案,创业者送锦旗;审劳动争议纠纷案,劳动者送锦旗;而且将“北京大学诉邹恒甫名誉权案件”等一批具有前沿性和重大社会影响力的疑难复杂案件办成了铁案。他就是现任海淀法院中关村法庭副庭长、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博士后、北京法院第一届司法业务能力比赛“民事审判业务标兵”、北京市法院“双优”法官、第七批“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等荣誉称号获得者法官陈昶屹。

  为办案博览各国法典

  2015年11月2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海淀黄庄新海大厦七层的海淀法院中关村法庭,见到了从海淀法院复兴路法庭调入中关村法庭刚刚一年的陈昶屹法官。

  陈昶屹在复兴路法庭当了多年副庭长。当记者问陈法官“为什么调到中关村法庭”时,陈法官说,“我大学学的是民商法,中关村现有高新技术企业几万家,知识产权等纠纷自然不会少。”“那调你来又是专审‘疑难杂症’案件吧。”记者问。陈法官笑而未答。

  陈法官审案十多年,审理过不少“疑难杂症”案件,其中北京大学告原北大教授邹恒甫名誉权案备受关注。 2012年8月,原北大教授邹恒甫在新浪微博上实名发言称:“北大院长在梦桃源北大医疗室吃饭时,只要看到漂亮服务员就必然下手把她们奸淫。北大教授系主任也不例外。所以,梦桃源生意火爆。除了邹恒甫,北大淫棍太多。”一石激起千层浪。然而当北京大学提起诉讼时,作为此案的主审法官陈昶屹,却承受着巨大压力。

  陈法官说,邹恒甫是北大教授,是世界银行研究部终身高级经济学家,国家教育部社会科学跨世纪人才,曾在全世界30000经济学家排名中为73位,华人排名第一,网上粉丝数量巨大,有不少支持者。案子还没审,网上便有法学家断言:北大必输。理由是北大作为原告不适格。

  为将这起案件办成铁案,办案中陈法官白天、晚上、休息日,到图书馆查阅了英国的诽谤法、美国的侵权法等大量资料,从法理和法条分析此案的本质,以便作出正确的判断。

  庭审中,邹恒甫的代理律师称,北大无权起诉邹恒甫。理由是被告发表的批评,指向的是少数北大教授,而非北大。就算被告的言词夸张,也应该由少数的教授提起诉讼,而不该是北大。

  采访中陈法官说,邹恒甫虽然没有直指北大,但当时他想,北大是什么,是一栋栋校舍吗?当然不是。清华校长梅贻琦曾说过,“所谓大学,非大楼,有大师之谓也”。而北大与北大的教授,有互为表里的关系,邹恒甫“除了邹恒甫,北大淫棍太多”的微博上发言,超出了公众批评监督范畴,况且邹恒甫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我说话向来喜欢夸大,这是我的一贯作风”。将千分之一扩大到百分之百,必然影响了北大的整体清誉。北大有权为自己和蒙受名誉无端受侵的北大教授维权。

  “案件审理一年多,当时网上质疑声音很多,那时你压力大吗?”记者问。

  “压力很大。而且很难。”陈法官告诉记者,北大起诉后,他曾打电话到邹恒甫家中、户籍所在地等送达起诉书,可始终找不到人。通过高院外事把将起诉书送到他在美国的公司了,也没有回音。被告不应诉,没法开庭。后来没办法,依据规定办理了限制出境。可一次申请只管三个月,为此陈法官多次跑边检,最终邹恒甫到庭应诉。2014年8月,在经过多次开庭后,陈法官敲响法槌一审宣判:现判决邹恒甫停止侵权,删除两篇涉诉微博内容,在其实名认证新浪微博首页公开发表致歉声明,向原告北京大学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判决后,邹恒甫不服,提出上诉。2014年12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驳回邹恒甫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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