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_页头
 
当前位置:中工网人物频道职工风采-正文
刘龙清:鉴定有问题,大多时候是良心有问题
//www.workercn.cn2015-07-26来源: 法制日报
分享到:更多

  2013年8月,以刘龙清个人命名的“劳模工作室”挂牌成立。图为刘龙清正在指导工作室的法医们阅览疑难片子,向后辈们传授自己多年总结出的鉴定经验。

  图为刘龙清为受害人检查踝关节活动度。在这起案件中,受害人在原鉴定中被确认为轻伤。刘龙清及时介入纠正错误鉴定,重新确认受害人伤情为重伤。

  人物简介之法医刘龙清

  刘龙清,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检察院技术处的一名检察员、副主任法医师,被称为“宋慈”式检察官,获得过“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检察系统一等功”“全国劳动模范”等荣誉。今年,刘龙清荣获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评选的“守望正义——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称号,成为全国检察系统内唯一获此殊荣的法医

  □文/图本报记者吴亚东

  本报见习记者王莹

  没有血腥的现场,没有恐怖的尸体,也没有藏在口罩背后犀利的目光。初次与刘龙清会面,《法制日报》记者见到的,是一位个头不高、身材瘦削、衣着干净的儒雅书生,笑意盈盈的双目,让人感觉不到冰冷和距离。

  一把解剖刀、一支签字笔,这就是刘龙清日常工作的“标配”。17年前,他初出茅庐,因为敢于否定资深“老专家”的结论,遭到了质疑,也因此被举报。17年后,他守住坚持,凭着一股“钻”劲儿继续在岗位上默默耕耘,载誉满满。

  “一名医生,守护的是人们的身体健康。而一名法医,守护的是社会的公平正义。”刘龙清正是用他手中的刀和笔,守望着世间的正义天平。

  “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这是我的本分。有我在场,就决不让正义缺席。”

  ——刘龙清  

  1998年7月,26岁的刘龙清走上法医岗位才8个月,还在见习期。一天,一份伤害案件材料摆在了他的案头。

  被害人吴福来被吴九王推倒,经一位资深法医鉴定,吴福来的伤情为轻伤偏重。吴九王不服,多次上访。心细的刘龙清反复勘查比对,发现吴福来的伤情与CT片明显不符。他顶住压力,大胆认定:原鉴定所采纳的CT片不是伤者本人的。

  为此,那位老法医以“乱改鉴定、徇私舞弊”为由,实名向福建省人大、省检察院举报刘龙清。福建省检察院为此专门成立调查组,到漳州调查核实。

  经过一番仔细的调查,最后的真相是:一名放射科医生收取好处后,将一名轻伤患者的CT片,移花接木到被害人的影像片上。刘龙清的鉴定是正确的,被羁押一个多月的吴九王被无罪释放。

  “在基层,伤害案件很多。全国关于伤害案件的信访中,有65%都与法医鉴定有关。”刘龙清告诉记者,“鉴定有问题,大多时候并不是法医的技术水平达不到,而是良心有问题。当我自己被举报、被调查的时候,我也有感到过委屈。但是我坚信我的鉴定没有错,能够经得起事实的检验。”

  就这样,一个关键的非法证据被刘龙清排除了。因为这个经历,刘龙清利用一个多月的时间,从医院地下库十几万CT片中,发现了华安县的黄丽霞串通医生帮助伪造假CT片,南靖县的吴清林和平和县的陈钦邻分别指使他人冒名顶替伪造假CT片等11起冒名顶替的案件。

  针对这些造假乱象,刘龙清进行调研,并把调研情况反映给有关部门,推动了打击伪造伤情专项工作在漳州市的全面开展,有效杜绝了类似案件的发生。他撰写的《4例伪造CT片的法医学分析》还被多所高等院校作为法医学教材伪伤、诈伤的典型案例。

  “狱情之失,多起于发端之差;定验之误,皆原于历试之浅。” 

  ——《洗冤集录》  

  刘龙清曾是一名优秀的内科医生。至于缘何转行法医,刘龙清说:“宋慈对我的影响太深了,看了《洗冤集录》后,我就决定放弃白大褂,穿上这身制服。”

  被后世誉为“世界法医学奠基人”的宋慈在自己的法医学传世之作里大声疾呼,案狱之所以会出现误判,很多都是缘于细微之处出现的偏差;而勘查验证失误,则是因为办案马虎、经验不足造成。法医的检验决定人的死生,一定要“审之又审,不敢萌一毫慢易之心”。在刘龙清眼里,解剖时不经意的一刀可能导致案件永远查不清,书写鉴定时疏忽的一笔可能导致冤假错案,所以,法医必须用刀笔守护正义。

  2005年10月,一位新生儿在某医院输液三天后突然死亡。医院诊断,患者系新生儿肺炎致呼吸衰竭而死,与医院无关。死者父母对诊断始终不能信服,纠纷一直不能解决,漳州市医学会便请刘龙清介入这起医疗纠纷的调查处理。

  根据经验,刘龙清首先想到,患儿有可能在输液换瓶时被误输入少量空气致空气栓塞而死。他决定解剖时进行空气栓塞试验,而结果也验证了他的猜想:婴儿系空气进入心脏致死,与输液有关。死因就此查明,医院向死者家属赔偿了5万元。

  “这个试验并不复杂,但却不是法医解剖时必须有的检验。”刘龙清说,如果事先没考虑到婴儿可能系空气栓塞而死,也没做该试验,只要手术刀一切破心包,那几毫升的空气也就瞬间不见了踪影。

1 2 共2页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详细内容_右侧栏目
详细内容_页尾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1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