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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炯虹:工作和家庭都很重要
//www.workercn.cn2015-10-18来源: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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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物档案】杨炯虹,重庆市永川区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主诉检察官。2012年荣获“重庆市十佳公诉人”称号,其办理的何某诈骗案被重庆市检察院评为“司法为民精品案件”,荣获永川区2012年度政法系统“三八红旗手”称号。

  公诉席上,她唇枪舌剑;办公灯下,她字斟句酌;舞台中央,她活力四射……她就是重庆市永川区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杨炯虹。她说:“人不一定要漂亮,但一定要健康;人生不一定精彩,但一定要无悔。”

  坚守正义 维护群众利益

  自踏入检察院的大门起,杨炯虹先后在反贪局、侦监科、公诉科工作。“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从儿时起,杨炯虹就在心中这样定位司法者的形象。20余年来,她办理案件数百起,更深刻体会到坚守正义这四个字的分量。

  2011年,杨炯虹承办了一起诈骗案,犯罪嫌疑人利用家长们想让孩子入读重点中学的心理骗取钱财。当时公安机关的移送起诉意见书认定,该案中被骗的学生家长13名,累计诈骗金额58.5万元。但细致的杨炯虹发现,该案还存在其他被害人,“就算漏掉一名,也会损害群众的利益,减弱正义的光辉”,杨炯虹脑海里闪出这样的想法。于是,她从头开始梳理案情,逐一向在案的被害人核实情况,由此梳理出其他被害人的名单,最终梳理出了遗漏的被害人多达23名,比最初查证人数整整多了两倍。

  由于大部分被害人的居住地很分散,为提高办案效率,及早查清案件事实,杨炯虹拟定了补查计划,与公安机关共同进行核实。那段时间,杨炯虹出差成了常态,今天渝北、明天沙坪坝、后天荣昌……最终,该案以犯罪嫌疑人诈骗36名学生家长,累计诈骗人民币169.7万元起诉,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15万元。基于该案取得的良好社会效果,2012年,该案被评为重庆市十大精品案。

  多才多艺 成为院里“写手”

  “一个连生活都不热爱的人,又怎会热爱工作?”这是杨炯虹的口头禅,生活中的她爱健身、爱跳舞、爱写作。

  为丰富干警文化生活,永川区检察院成立了“检察官艺术团”,作为团长的杨炯虹常常集编排、导演、演员于一身,她晚上戴着耳机,一个人在屋里跳来跳去,间歇着又在纸上进行标注,被丈夫戏谑地称为“神经病”。“检察官艺术团”成立后,先后深入乡镇、学校表演,以丰富多彩的节目宣传法律和检察工作,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对于生活中、工作中的一些重要事情、感悟和观点,杨炯虹喜欢记录下来,有感而发的时候,洋洋洒洒写几千字也不在话下。正是这个良好的习惯,给杨炯虹打下了坚实的写作基础。近年来,她所撰写的《拐卖14岁以上男性应如何定罪》《冒充警察罚款被识破后当场施暴应如何定罪》《捕后作绝对不诉处理不能一概认定为错捕》等数十篇文章分别被各级媒体和刊物采用,是永川区检察院里的办案能手,也是出了名的写作好手。

  舐犊情深 四年奔波诠释母爱

  在办公室专门放置案卷材料的铁皮柜里,杨炯虹锁着一个红色的铁盒。盒子里面装着满满的票据。“这些可是我的宝贝,见证了这四年来我和儿子相聚的时刻”,抱着盒子,杨炯虹一脸的幸福。

  由于公诉科的工作很忙,一忙起来经常几天都不能着家,能够陪伴家人和孩子的时间十分有限。杨炯虹说:“工作和家庭对我都很重要,我也是一名很普通的母亲,陪伴孩子成长是母亲的义务,但我却没有做好。一想起来,就感到十分内疚。”

  因此,除了平日里埋头工作,周末两天对杨炯红来说,尤显宝贵。无论天晴还是下雨,周六一大早她就乘坐公共汽车前往重庆主城,陪儿子吃饭、聊天,了解他的学习、生活,关心他的身体、心理……整整四年,近200个周末,近400次往返,整整一盒票据,记录了杨炯虹的辛劳。

  她是优秀的检察官,也是一个优秀的母亲。(沈义 黄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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