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_页头
 
当前位置:中工网人物频道时代先锋-正文
吴雪玲:有温度的法官
//www.workercn.cn2014-05-21来源: 人民日报
分享到:更多

20年挽救失足未成年人468人

吴雪玲:有温度的法官

吴雪玲与聋哑学校的孩子们在一起。

  她是一名审判员,秉公执法、刚正不阿是她的职业要求;她也是一名母亲,温情和柔软是她性格的底色。

  中午12时,忙碌了大半天的吴雪玲终于坐到办公室喝上一口水,一边迅速翻看下午要使用的材料:一个17岁未成年人故意伤害的案件,当事人有自首情节、可塑性较大,值得教育挽救,争取从轻处罚……

  从事少年审判20年来,江苏省淮安市清河区人民法院少年案件审判庭审判员吴雪玲教育、挽救误入歧途的失足少年468人,这些人中有的被评为行业先进,有的成为学雷锋标兵,12人考上大学。

  “简单一判了之,孩子就毁了”

  吴雪玲认识小强(化名),还要从2012年底说起。“眼前这个眉清目秀的孩子才刚满14周岁,检察院移交过来,起诉他涉嫌强奸罪。我心想,要是一判了之,他的一生都该毁了。”

  按照惯例,类似案件可以判处4年以上有期徒刑。吴雪玲了解到,小强家里很贫困,母亲摆小摊,父亲出外打工,忙于生计,没有时间照顾他和两个同样未成年的妹妹。

  虽构成犯罪,但是小强主观恶意小、情节较轻,属于值得教育挽救的未成年人,可以减轻处罚。在她和同事们的努力下,小强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期3年执行。

  但是重新走上社会后,谁来管教他呢?吴雪玲在学校和社区之间跑了10多趟,坐了无数次“冷板凳”,最终达成了协议,小强重回学校,家长和社区共同参与管教。

  “现在的学校里,只有校长和班主任知道孩子的经历,他很聪明,又知道努力,以他现在的成绩考上重点高中没有问题。” 吴雪玲骄傲地告诉记者。

  “普法送法助孩子健康成长”

  近几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时有发生,而其中聋哑青少年参与的盗窃、抢劫、贩毒等犯罪比例更是居高不下。去年端午节前夕,吴雪玲走进一所特殊教育学校,进行普法送法。

  在一个大报告厅里,国徽、审判台、公诉席、辩护席、被告人席、旁听席等审判法庭该有的一应俱全。“铛!”随着法槌声的响起,庭审活动开始了。

  被告席上是一个刚满18周岁的年轻小伙。由于沉迷网络游戏,没钱上网,就想到了盗窃。先后盗窃11起,涉案金额5000多元。

  庭审结束后,吴雪玲没有离开学校,而是转换成“老师”的角色,就案讲法,通过实际案例让孩子们知道违反法律的后果。

  随即,她将选出的图画书作为节日礼物送给孩子们。孩子们高兴地围在她的周围,纷纷竖起食指放在闭紧的嘴唇上,并前后晃动大拇指表示赞赏和感谢。

  “要像吴妈妈那样做人民法官”

  “法官妈妈,我得奖学金了,与我一起分享这份喜悦吧。”这是今年春节后齐涵(化名)向吴雪玲发来的一条短信。吴雪玲读后鼻子酸酸的。

  1997年,齐涵还是个9岁小姑娘时,其继母经常折磨她,冬天“洗冷水浴”“跪雪地”,遭受家暴。孩子的继母因犯虐待罪被判处刑罚,齐涵也改由生活贫困的生母继续抚养。

  为了让小齐涵能有一个正常的学习、生活环境,吴雪玲经常去做她爸爸的思想工作,时常给齐涵买学习用品,给她添置新衣服,在外人眼里,齐涵就是她的“亲闺女”。

  在过去的20多年中,她资助贫困儿童至少35人,有人曾不理解,但是后来渐渐被她感染,从律师到辩护人,再到社区干部,都纷纷加入爱心帮扶的队伍。

  2010年,齐涵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南京一所大学就读法学专业。每到寒暑假,齐涵都会到“吴妈妈”单位进行社会实践。“我要像吴妈妈这样,做一名人民法官。”齐涵说。

    (姚雪青 吴洪武)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详细内容_右侧栏目
详细内容_页尾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1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