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茆荣华:上海工会来了“大法官”
//www.workercn.cn2014-07-03来源: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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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法治方式维护权益

    在他的字典里,法律是守护权益的利器,是化解纠纷的最好方式。多年来,他积极推进“个体维护和群体维护相叠加,职工维权与社会维稳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取得了较好成效。

    在他的推动下,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得到进一步发展。修订了上海工会法律援助办法,进一步降低援助准入门槛、扩大受益范围、简化操作程序,使这项制度惠及更多职工。建立了市区两级工会法律援助服务网络,成立了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设立了10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有效满足了诸多职工的维权需求。对于一些涉及特定职工群体的问题,在他的主导下,开展了一系列专题调研,如“事转企”退休职工待遇问题、出租车驾驶员权益保障问题、异地劳务派遣问题,关注职工共性诉求,形成工会主张,向有关部门建言献策。

    在妥善化解劳动纠纷中,市总工会制定了参与做好群体性劳动争议处置专项应急预案,完善发现、报告、调处机制,并建立了工会履职情况通报制度,取得了较好实效。同时,为了更好地依法维护职工权益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他主动寻求合作,促成市总工会与市高院签署会议纪要,建立化解劳动争议合作机制,共同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与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部门联合下发意见,指导事业单位在改革过程中坚持和完善民主管理制度,保障全市事业单位改革顺利推进。

    在茆荣华身上,有着法官与工会干部相融合的职业精神,理性而正直,反映在工作中,表现为专业、执着且务实。

    专业——身为专家型领导,他对提升工会干部的法律专业能力和水平有着较高期望。他以身作则,经常撰写劳动法律方面的学术文章,在《上海法治报》、《劳动报》等报刊上发表;结合法律实施中的问题,亲自为工会干部讲授《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与此同时,他感到,工会工作非常需要一支懂法律、善协商、会调解、敢维权的干部队伍,于是,“上海工会法律人才库”于2009年正式成立,吸纳了近百名具有法律教育背景、法律工作经历或法律职业证书的工会干部,共同投身到工会依法维权事业。他希望有更多的工会干部能够成长为劳动法律专家,所以在日常工作中,经常鼓励年轻的工会干部学法、用法,并主动给他们搭建参加调解、仲裁工作的实践平台。

    执着——认准方向便执着向前,这在他推进工作的坚韧与不懈中得到了充分体现。比如,面对无序扩大且滥用的劳务派遣用工现象,他敏锐地认识到这对劳动用工秩序和劳动者权益都有着负面影响。在他的推动下,市总工会多次深入调研,并在2011年市政协大会上发言,强烈呼吁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得到市委主要领导的积极回应和重视,促成上海出台了一系列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的指导意见,也推动了《劳动合同法》修改劳务派遣用工相关规定。

    务实——沉到基层解决实际问题,是他一贯坚守的工作作风。在艰难推进家乐福开展集体协商的时候,他三次出面约见家乐福总经理贝多拉先生,并派市总工会同志直接参与家乐福的集体协商工作,成功推进家乐福订立集体合同,实现员工工资增长。在闵行神明电机、安亭物流等企业发生社会影响较大的群体性劳动争议事件时,他多次到企业所在地与各级工会共同商议调处方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挂牌成立后的半年里,他两次前往调研,推进建立集体协商等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他怀着对法律事业的喜爱,对工会事业的热情,义不容辞地担当着维护职工权益的重任;他朴实而低调,常说的一句话是:工会要是不代表职工说话,职工的呼声就得不到充分反映。

    上海工会来了“大法官”,带给这里不一样的色彩,让工会工作不仅承载着平民情怀,更彰显出依法维权的强大力量;让职工对工会的感情除却亲切,更多了一份真诚的赞许与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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