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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庆祝:不当“坐客”当“说客”
//www.workercn.cn2014-03-01来源: 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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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表明,人民陪审员不是法庭上的‘坐客’,而是肩负着正义的使命在法庭上审理案件,是不穿制服的‘法官’!”李庆祝曾经参与审理的案件的一名当事人这样说。

  即将迈入不惑之年的李庆祝,是山东省临邑县土地资源管理局的一名工作人员,自2005年他被山东省临邑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为临邑法院人民陪审员以来,他注重学法、积极参审、履行职责,共参与调处各类民事案件592件,其中调解386件、撤诉196件,案件调撤率达98.3%。

  履职尽责:不负重托求双赢

  “法律赋予人民陪审员与法官享有同等权利,也承担同等义务!”这是李庆祝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而在陪审工作中他也是这样做的。在陪审案件的每个阶段、每个环节他都把自己等同于审判员一样严格要求,坚持开庭之前认真阅卷,主动审查相关证据,针对具体案件查阅相关法律条文和案例,以此来提高自己的分析判断能力。正是因为这样,在一些貌似不可调和的矛盾,也总能让他找到化解的蹊径。

  在一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面对原告的起诉,作为长期合作伙伴的被告怒不可遏,也打算以原告所承建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为由对原告另行提起诉讼。面对双方势同水火的局面,李庆祝从中察觉出了双方相互“斗气”的味道。于是,他一方面对原、被告分别进行单独走访,利用耳闻目睹的一些类似案例积极对双方释法明理,进行“背靠背”调解;另一方面约见双方诉讼代理人,进行“面对面”交流。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使双方当事人都认识“斗气”带来后果的严重性,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

  讲求策略:明辨事理解民忧

  在近九年的陪审和调解工作实践中,李庆祝总结出“因案、因时、因人”的调解法。在审理一起离婚案件时,他发现诉争双方并无太多“过结”,而是因作为原告的妻子在外打工的丈夫很少回家,而且少交了几个月的工资,怀疑丈夫在外面有“见不得人的事”,执意要求离婚。为此,李庆祝冒着严寒先后多次深入被告家中及所打工的厂子了解情况。

  经过李庆祝走访调查发现,被告在外根本没有做任何对不起原告的事,只是因为工作繁忙无暇回家,而且厂子周转困难确实是拖欠了几个月的工资没发。于是,他带着自己的“调查结果”来到原告家中,把自己的所见、所闻转述给原告,以一个毫不相干的“外人”身份做思想工作,最终化解了原告的疑虑,促使原告撤诉。在后来的电话回访中得知,双方已和好如初,一家人生活的其乐融融。

  李庆祝说:“在调解工作中要善于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换位思考,同时巧妙地将‘法律术语’和‘方言俗语’相结合,注重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的方式化解矛盾。”

  热心宣传:树威信展形象

  近几年来,由于李庆祝参审的案件数量多、效果好,在当地也有了一定的知名度,而他在履行好人民陪审员职责的同时,也热心当起了法院工作的“宣传员”。

  “这是偏见,是对法院的误解!”有一次,李庆祝所在单位的同事打听他参与陪审的一起刑事案件判决是否存在“猫腻”时,他明确地告诉对方说:“我参与了整个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在4名被告人中,曾有两个说自己有坦白的情节,请求在定罪量刑时从轻或减轻处罚,而承办法官、合议庭经过把在庭审中各被告人所说的内容和预审卷中的笔录综合分析研究,最终认定其中一人的坦白属实。该案前后四次庭审,程序极为严格、规范,没有丝毫懈怠!”

  平时,他经常把在参审案件中的所见所闻讲给周围的人听,用鲜活的案例让大家提高法律意识,并告诫周围群众遇事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切不可冲动、独断、意气用事。不仅如此,他还积极宣传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便民举措等,增进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提高司法公信力,维护了法院在社会上的良好司法形象。(郑春笋 杨武贤 张培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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