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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淑彬:永不放弃的“铁娘子”(图)
//www.workercn.cn2014-11-17来源: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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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档案:冯淑彬,女,1978年12月10日生。现任河南省社旗县检察院公诉局局长。先后获得“优秀青年卫士”“十佳公诉人”等荣誉称号。

  冯淑彬是河南省社旗县检察院公诉局局长。15年来,她凭借女性特有的洞察力和永不放弃的执着,主办近千起案子,被人们称为办案“铁娘子”。

  不足万元小案办成百万元特大案

  在办案中,冯淑彬善于捕捉案件的蛛丝马迹,让证据说话。2009年,在审查胡某故意伤害、盗窃案时,胡某供述出同案犯杨某还实施了盗窃、抢劫的事实,卷宗材料显示侦查人员也对因盗窃被判刑正在服刑的杨某进行了讯问,但是杨某全部否认。胡、杨二人本是狱友,出狱后二人又合伙作案,胡某没有理由“栽赃”杨某。这一细节立即引起她的警觉。

  为此,冯淑彬专门制定了周密的审查方案,在提审胡某并固定相关证据的同时,和侦查人员赶到许昌监狱见正在服刑的杨某。杨某想着自己在许昌,南阳奈何不了他,仍拒不承认。

  冯淑彬当即向领导汇报将杨某羁押回社旗县讯问。杨某的幻想在证据面前被击得粉碎,不仅如实供述了胡某所交代的事实,还坦白了他伙同胡某、马某等6人在南阳市区、新野、社旗等9地跨区连环作案,先后盗窃、抢劫价值70多万元的变压器54部(台)和价值30多万元的拖拉机、粮食等农用物资。最终这一起涉案不足万元的小案被冯淑彬办成涉案百万余元、震惊全省的特大案。胡、杨二人均被南阳市中级法院判处无期徒刑。该案也被评为该省优秀诉讼监督案件。

  从一份普通卷中“挖”出冤错大案

  每个公诉人都有自己的风格,冯淑彬的风格就是“严谨、干练、细腻”,这缘于她在日常工作中的“三勤”:勤问、勤查、勤思考。对自己承办的每一起案子都仔细推敲,精心求证。对有疑点的证据从不放过,坚持主动调查核实,扎实办案。

  今年5月10日,冯淑彬在审查起诉张某交通肇事案中发现,卷中并未对死者刘某进行尸体解剖,即作出“系颅脑损伤死亡”的体表检验结论。职业的敏感告诉她,事关人命,怎么能草率定性呢?于是,她和干警主动来到看守所讯问犯罪嫌疑人张某,并要求调取病历,在审查病历中,发现一个“惊天秘密”:在南阳市中心医院出院证明上显示“刘某的各项身体指标正常后出院”,而社旗县第二人民医院却出具“刘某因心源性休克死亡”。

  刘某死因与交通事故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是关系到张某是否承担刑事责任的关键。为防止冤错案件的发生,5月底,冯淑彬果断地向办案人员提出解剖尸体的建议。死者亲属闻讯后,不仅拒绝尸体解剖,还多次聚众到检察院示威,说:“冯淑彬收了好处偏袒嫌疑人!”张某的亲属也纠集一群人到检察院要求“解剖尸体,否则不赔经济损失,还要无罪释放嫌疑人”。

  冯淑彬顶着各种压力,与侦查人员一同到县、市医院调取刘某住院期间的全部病历,并请来专业技术人员对死因进行鉴定。最终得出结论:死者系死于心脏病。最终,张某被无罪释放。为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她又从中调解,张某赔偿了受害者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握手言和。不久,张某敲锣打鼓给该院送来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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