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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敏:公诉“铁娘子”与柔情“妈妈”(图)
//www.workercn.cn2016-10-18来源: 中工网——《劳动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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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铁娘子”与柔情“妈妈”

——记房山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部张敏

  

  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部,有这样一名女检察官,她是公诉席上雷霆万钧的“铁娘子”,是同事眼中的知心姐姐,也是学生身边那个爱讲故事的检察官妈妈……在12年的检察官生涯里,她始终坚持法与情相结合,用“法”以严,让当事人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用“情”以专,将滑向犯罪深渊的懵懂少年感化挽救。她就是房山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部负责人张敏。

  用法也要用情

  今年37岁的张敏来自内蒙古,身上天生就带着一股子大草原的豪爽。“我从毕业参加工作到现在从事检察官工作已经是第12个年头了,之前从事控告申诉,2012年开始从事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工作,到现在已经是第4年。”

  “在处理一些案件时,尤其是对待这些涉世未深,对社会和法律的了解都很懵懂的未成年人时,应该更多地用真心真意真情去感化他们,走进他们的内心深处,将他们挽救,不能仅因‘一失足’就给他们烙上‘千古恨’的烙印,这样对社会和谐和今后的成长起不到积极作用。”张敏说。

  对在校学生附条件不起诉后实行“学校监管,检察院监督”的模式,对异地学生实行“当地检察院监管,检察院定期检查”的异地考察模式,这是张敏对未检工作的有益探索。2014年9月,高三学生王某与同学在学校打架,致使同学轻伤,张敏按照法律规定对王某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因王某被外省的一所大学录取,她积极与王某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检察院联系,共同监督王某参加社工服务和接受法制教育情况,对王某跟踪帮教,定期联系,及时了解王某的思想、生活等情况,增强教育效果,防止再次犯罪。

  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过程中,张敏坚持围绕三个必要性,即逮捕必要性、羁押必要性和起诉必要性,精细化办理案件,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尝试为罪行较轻的外地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创造监护条件,进一步降低逮捕率和监禁率。有一次,张敏处理了一起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某在京打工,有一天窜至网吧内,趁吧台收银员熟睡之机,将吧台抽屉内的现金及游戏点卡盗走。她在审查案件时发现,案发后王某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得到了被害人谅解,于是与王某所在工地的老板联系并谈心做工作,最终该老板同意王某在其工地继续工作,并愿意为王某作担保,保证其随时接受传唤,最终检察院认为王某没有逮捕必要,对其不予批捕。

  “法是枝,叶是情,将法与情相结合,用法也要用情,有些未成年人是一时糊涂,在没有给社会带来严重的危害的情况下,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为他们创造机会重新做人。不论是我们这些执法办案机关,还是家长、学校,乃至整个社会都要对知错即改的未成年人敞开一扇窗,打开一扇门,用心用爱包容他们,为他们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张敏说。

  这里没有高抬贵手

  张敏姐虽然是我们的领导,但在大家的眼里就跟姐姐一样,“公诉时她义正言辞,办案时她雷厉风行,是我们眼中的铁娘子”,“别看她一脸笑容可掬的样子。可谁要是在她办案时求情,她顿时脸一黑,让你哑口无言,门都别想”。同事们你一言我一语地表达着对张敏的印象。

  有一次,张敏处理了这样一个案件。犯罪嫌疑人是一名重点高校的大一学生,通过网络聊天结识了一位女学生,该大学生将被害人约到旅馆后实施了性侵犯。张敏接手案件时,仔细翻看案卷,发现女方笔录前后矛盾。经过走访调查得知,犯罪嫌疑人家长企图通过金钱收买女方家长,谎称双方是正常的男女关系,以此来逃脱法律的制裁。就在审查阶段,另一只无形的手也伸向了张敏。“您看,孩子不懂事,一时鬼迷心窍,他的路还长,您高抬贵手……”张敏当然是“当场言辞拒绝!”最终犯罪嫌疑人被绳之以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成为检察官的那一天,我心里就镌刻了四个字—忠于法律。”张敏对记者说。

  校园筑起防护墙

  “张敏检察官用真心真情真意跟他们交流,让孩子们不仅感受到了真爱,而且从小就树立起良好的法律意识。”京蓼学校的老师们说。

  从2013年开始,张敏开始在京蓼学校——一所以外地来京务工人员子女为主的学校担任法制副校长。检察工作繁琐复杂,每月处理的卷宗成百上千,但每学期张敏都要抽出时间去京蓼学校看望那里的孩子们,给他们带去书包书本等学习用具。但张敏的“中心任务”更多的是把“法”这个对于孩子们还略显陌生乃至高深的词语转化成他们可以理解的行为准则。

  为此,张敏和同事们制作微动画《未未讲自护》,以检察官的视角,选取社会普遍关注的针对儿童的多发犯罪类型——性侵、虐待、拐卖,参考实践中的刑事案例,展现生活中易在未成年人身边发生的不法侵害,并教会小朋友如何有效辨别和防范,利用微博和微信平台开展宣传教育。此外,他们制作的“成长路上,告诉孩子这些更安全”、“万万没想到”等法治教育微信受到学校、家长和孩子的好评。

  “让孩子们从小时候起就对‘法律’二字有认识、能记住、不陌生,把这种意识潜移默化在他们的心里。从校园开始就筑起一道法律防火墙,这对于他们今后的成长至关重要”张敏说。

  张敏对记者说:“在未检这条道路上,我想一直走下去,我将竭尽所能,为迷途的少年校正航向,因为青少年不仅是每一个家庭的希望,更是国家的希望,我愿为他们保驾护航”。

  不忘初心,誓言永恒,在张敏和同事们的努力下,房山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部先后获得了“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北京市三八红旗集体”、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等荣誉称号。张敏也获得了“北京市未成年保护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记者 闫长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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