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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堃:一场官司背后的双喜临门
//www.workercn.cn2016-08-27来源: 中工网——《劳动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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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堃 北京市天澜律师事务所律师

  8月7日,在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等单位举办的“爱相随,法律援助在行动”公益宣传活动的现场,十位法律援助律师和受援人代表站在舞台上,与观众分享了他们的故事。其中就有来自北京市天澜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王堃。活动中,高高个子,身材苗条的王堃还将一对寓意幸福一辈子的精致水杯作为结婚礼物,送给了身边的受援人王莹,祝她新婚幸福美满,场下立刻传来一阵掌声……

  既替受援人维护了合法权益,又帮受援人找回了生活的希望、步入了婚姻的殿堂。这样类似的一个个圆满结局故事,诠释着王堃为什么坚守在法律援助的岗位上。

  8月17日下午,记者走进了北京市天澜律师事务所,见到了王堃。当时,王堃正低头沉浸在卷宗的世界里,表情严肃,丝毫没有意识到有人来访。

  “王莹的婚礼热闹么?”记得那天在舞台上,王莹妈妈邀请王堃参加女儿的婚礼,记者便问道。“这阵子案子太多,净去法院开庭了,没赶上婚礼。昨天王莹母亲还给我送喜糖了呢,来大家都尝尝喜糖,沾沾喜气。”王堃笑着说,起身便去拿喜糖……

  说起之前与王莹相识时的情况,王堃再次恢复了律师特有的严肃。王堃回忆道,“王莹是一位残障人士,情绪本就不稳定,官司一拖再拖,心情很低落,甚至开始怀疑自己的存在价值了。所以当时我一直鼓励她,告诉她这场官司我们一定能赢。”

  王莹身体与智力均为二级双重残疾。2011年8月,王莹与一家物业公司签订了三年期的劳动合同,约定其任协管员,负责小区废品回收网点的废品不被偷走,月工资1160元。

  有了工作,王莹非常高兴,每天按时上下班。然而2012年10月,公司以“合同签订后王莹从不上岗,单位每月所发70%工资,也由他人代领,不了解本人实际情况”为由,将王莹解聘。而实际王莹始终按时上班,直到2014年8月24日合同期满。为维护女儿的权益,王莹的母亲刘女士踏上了维权之路。

  刘女士先后四次提出劳动仲裁,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支付少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等共计3万余元,仲裁委予以支持。可公司不服,四次向法院提出诉讼,一审败诉后,继续打二审,二审维持原判,申请再审,故意拖延时间,给王莹造成心理伤害。

  在第四次诉讼二审进行期间,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王堃作为王莹的法律援助律师。

  为了查明真相,王堃一次次来到王莹工作的社区,终于发现物业公司提交法庭的居委会出具的“王莹没有在小区工作的《补充说明》”,是公司聚集众多残疾员工到居委会门前采取堵门、静坐、喧哗等方式,逼迫居委会出具的,属于伪证。同时,她还搜集了其他有利于王莹的证据,一并提交法院。最终,法院采纳了王堃的观点并驳回了物业公司的上诉。

  王莹胜诉了,王莹和家人脸上出现了久违的微笑。

  除了王莹的“双喜”之外,让王堃没有想到的是:王莹的胜诉开启了这家公司员工自我维权的大门。原来,该物业公司一直存在拖欠残疾员工工资的问题。之前,残疾员工觉得自己势单力薄,不敢反抗。这次看到王莹胜诉了,不少残疾员工都来到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看到这么多残障人士通过法律手段维权,我特高兴。这也算是开了个好头儿吧!以后我要借助法律援助的桥梁帮助更多残障人士。”王堃说。

  (本报记者 李一然 实习生 吴嘉莉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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