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律师黄乐平:
义往直前 爱民如伤
本报记者 李婧
黄乐平深入工地为工人开展公共法律教育
黄乐平在义联中心
当事人给黄乐平送来锦旗
年轻的黄乐平因工受伤
黄乐平在了解职业病职工的情况
“浮云一别后,流水十年间。欢笑情如旧,萧疏鬓已斑。”从2007年黄乐平正式创办了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至今已经有十年时间了。这十年来,这家为广大工伤职工做公益法律援助的机构已经免费代理法律援助案件9000余件,替他们挽回经济损失三个多亿,为劳动者提供咨询、培训、代书等免费服务18万余次。其创办者——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黄乐平曾经是律师界最年轻的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媒体称,他是工伤维权第一人。
有些案件,一直留在律师黄乐平记忆里:2005年,一家活动房安装公司的10多个工人有工伤,但没有人申报工伤。按医生的嘱咐,受伤工人肖重生应由专人照顾至少两个月。可是,他只能躺在杂乱的工棚里,靠保安送进来的几块烧饼充饥……
在浙江瑞安打工的王华生,在上班路上被摩托车撞倒,需要修补颅骨。为了向有关部门求助,他在雨中步行了两个多小时。没有雨伞,他用塑料袋包住手术后刚拆线的头部……
还有司机蒲友全,值班时被有前科的同事殴打致伤,其爱人找到黄乐平时,蒲友全是一个植物人。
这几名当事人都求助于黄乐平,并分别获得了几万到几十万元不等的赔偿。黄乐平说,“我以为我一个执业律师,见多识广。可是,总是有想象不到的当事人,刷新我的认知。这些劳动者的困顿,让我不能坐视不理。”
经历 作律师给自己维权尝尽白眼
黄乐平2002年毕业于首都师范大学政法系,获得硕士学位。他毕业时已经通过全国司法考试,有律师资格证书,应聘成为某国有企业的专职法律顾问。
2002年底,在单位组织篮球比赛中,黄乐平倒地右膝受伤。考虑到今后还要在单位继续工作,黄乐平没有申报工伤,以为休养一段时间就能痊愈。因为单位是打卡考勤制度,黄乐平拖着一只瘸腿每天乘坐出租车坚持按时上下班。在膝伤未愈的情况下,他带着支架飞赴广州,为单位办理一个标的超过500万元的案子,一待就是9天。有一次摔倒在路上,需要别人帮忙他才能爬起来。
半年以后,黄乐平感到行走越发困难,被诊断为右膝关节韧带断裂、半月板撕碎。医生说必须手术!黄乐平说,当时他的经济状况很不好:妻子刚怀孕,新买的房子要还贷款。手术以及康复所需的费用超出了他本人的承受能力,提出申报工伤确实是不得已。
“我当时所在的单位,是国资委直属的大型企业,保障制度比较完善,我以为会得到妥善解决。我一遍一遍地找人事部门询问报工伤的情况,人事部门的回复都是正在办理中。可3个月后,一个好心的同事才偷偷告诉我,人事部门根本就没有为我申报,他们也不认为是工伤。在这之前,我为单位挽回了2000多万元的损失,我想该为自己讨个公道了。”
为了证明工伤的事实,黄乐平首先找到知情的同事当证人。然而,公司一方也采取了应对措施,提供证言的同事面临压力纷纷撤回证言。黄乐平只好去找公司工会的一位领导,拿到了以工会组织的名义出具的证言。
受伤11个月后,黄乐平才获得工伤认定。经历了数十次与单位的艰苦谈判,2005年4月,黄乐平终于得到了12万元的赔偿。工伤之后,身高1.87米的黄乐平再也不能打篮球了。他离开了曾经令人羡慕的好单位,而内心受到的伤害更是让他缓了好一阵子。
“其实,我很小就知道工伤的‘狰狞’,1994年,一亲戚在广州打工时中暑猝然去世,不但未能获得工伤赔偿,连火葬费都是家里人掏的。可我没想到都十几年过去了,工伤认定还这么难。”
写书 让普通职工能看懂维权指南
黄乐平说,维权期间他到处找与工伤相关的书籍,把自己能找到的与劳动法有关的书都翻了个遍,发现这个领域的研究存在很多缺陷。“像我这样的法律专业人士,要从中寻求全面指导都相当艰难,普通人哪里看得懂?尤其2004年1月《工伤保险条例》实施之后,工伤认定乃至工伤待遇落实的全部流程,都没有介绍。”黄乐平萌生了写一本专业性强,但能够像“傻瓜”相机一样方便使用的工具书,让普通劳动者都能看懂,都能得到维权的指导。
黄乐平在搜集了大量资料的基础上,结合自己对工伤问题的一些思考,写就了《最新工伤处理操作实务》。该书于2004年9月1日由法律出版社出版,一版印了5000册,在短短4个月内全部售罄。2005年推出第二版,第二版收集了更多疑难案例,同时全面收录了包括黄乐平亲自执笔的一整套工伤处理文书。2005年中国法学类图书排行榜上,《最新工伤处理操作实务》位列第27名。6年的时间里,这本书重印了7次。
黄乐平将自己的联系方式留在书里。铺天盖地的求助,是黄乐平始料未及的。2005年他收到的求助信400多封,摞起来有一人多高。媒体称,他的电话后来几乎变成了“工伤120”。
第一案 为摔残的油漆工争来85万
而张先法一案,是黄乐平印象最深的,因为这是他代理的第一个职工维权的公益诉讼案件。
2005年年3月14日,河南农民工张先法来到朝阳区某家园工地,做油漆工,与负责人约定每天工钱50元。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也没有经过任何安全生产方面的培训,张先法上岗了。他在3楼外墙施工时,现场突然停电。在与同伴协商后,张先法下楼找电工。由于缺乏相应的防护设施,张先法不慎掉入地下室,脑部严重受伤,被送往医院,经检查为重型急性闭合性颅脑损伤,在进行简单的处理后张先法被拉回了工地宿舍。
张先法的家人赶往北京才将他再次送到医院,而此时,医生告知家属已错过了最佳治疗时间。黄乐平第一次去见张先法,他和妻子住在一间不足6平方米的平房里。屋里只有一张上下铺的木板床,和一张折叠椅。黄乐平记得,他进屋时,躺在床上的张先法发出“嘿嘿”的声音。此刻的张先法大小便失禁,无法直立行动。
“我帮张先法的家属到区劳动部门申报工伤认定。经过4次反复交涉,申请才被受理。”黄乐平说,在申请工伤认定时,劳动部门要求张先法提供有关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然而,黄乐平了解到张先法给包工头干活,与北京这家公司没有直接联系。而且出事后,工友已失去了联系。黄乐平带着家属跑了很多个部门,几经辗转,然而张先法的工伤认定最终成了进退两难的困局。
因为不能证明劳动关系,工伤认定无法成立。为争取时间,黄乐平协助张先法家属申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立案。这个官司一共打了三年半。在诉讼中,经司法鉴定,张先法的伤情属于二级伤残,一级护理依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和诉讼能力。黄乐平协助家属再次以家属的名义起诉。
一审就经历了四轮开庭,黄乐平在法庭上与两个单位的法律顾问进行了多次正面交锋。一审判决下达经历了1年9个月,张先法获赔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85万余元。案件又经历了二审和申请强制执行。
在整个儿过程中,黄乐平外出调查128次,垫付了数万元的差旅成本。直到2008年,公司支付了相应的赔偿款。
因为在工伤维权领域的突出贡献,黄乐平被中央电视台等众多媒体誉为“工伤维权第一人”,于2007年被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成为律师界最年轻的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