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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活儿”的女检察官
——记辽宁省巾帼建功标兵、省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张宇虹
图片由张宇虹提供
做助检员,她以法律为准绳,在法庭镇定自若,铿锵直言。在控告申诉处,她明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处理了诸多信访案件。办杂志,她身为总编兼社长,将一个个新颖的栏目,一篇篇重大报道相继推出,展示出全省检察工作的新风貌。作为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她以身作则,扎实稳步开展党务工作……
工作20余载,省检察院的起诉处、批捕处等部门都留下了她辛勤工作的身影。她就是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张宇虹。
不学杨柳随春绿
要学红梅花先红
1989年,张宇虹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省检察院。刚刚进入省检察院,她就同其他毕业生一样被派到基层锻炼。没多久,张宇虹就要面临出庭的考验。出庭前张宇虹做好了万全准备,起诉书看了一遍又一遍,针对被告律师将要提出的问题也一一模拟作答。
第二天出庭,面对被告律师提出的问题,张宇虹胸有成竹,话语铿锵,流利回应。“省检察院来的同志就是不一般啊。”同事的夸奖是对张宇虹最好的肯定。
“不学杨柳随春绿,要学红梅花先红。”两年的基层锻炼转瞬即过,临行时,一位老同志赋诗一首,作为临别赠言,张宇虹也把这首诗当做自己的工作信条,牢记在心。
回到省检察院机关,张宇虹先后历经了起诉处、批捕处等部门。“我这个人‘带活儿’,到哪个处室哪个处室就忙。”张宇虹常这样自嘲。然而,自嘲的背后则是张宇虹忘我的工作热情和扎实的工作作风,也正是秉承这样的工作态度,张宇虹不断走向成熟。
点亮检察人的心灯
2008年,张宇虹担任《检察纵横》杂志社总编兼社长。没有任何媒体从业经验的张宇虹再次孤身上路,探索媒体的发展之路。
从稿件选材编写到栏目编排再到版面设计,张宇虹都亲自把关。每期杂志下版前审查校对,张宇虹几乎都在办公室过夜。到了发行时节,她又要奔波多地,让杂志拥有更多的读者。一个又一个的不眠之夜,一站又一站的风餐露宿,换来的是一期期令每一个检察人追捧的热门读物。
张宇虹供职期间,《检察纵横》杂志共发表特别报道、大案纪实等栏目文章2340篇共计435万余字,向社会全面展示了辽宁检察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和检察队伍的良好形象,有效推动了全省检察工作的科学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