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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年为农民工维权的经历让黄家焱体会到,“法律援助,有万分之一的可能就要尽百分之百的努力”——
【劳模故事】他让困境中的职工看到希望
中工网记者 王维砚 李丹青
一场尘肺病官司,黄家焱陪着农民工田江涛打了4年,共进行了8次法律援助,最终得到赔偿。
黄家焱是福建金磊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龙岩市农民工法律援助站站长,2017年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23年来,法律专业出身的他给自己制定了“三三制原则”,三分之一时间用于日常工作,三分之一时间为农民工提供免费法律援助,三分之一时间给家庭和生活。
1995年,当“法律援助”在很多人看来还是陌生词汇的时候,陈家焱成为一名农民工法律援助志愿者,开始了免费为农民工等困难职工群体维权的公益律师之路。“让没钱的农民工也打得起官司。” 成为黄家焱心中很重要的一件事情。
4年8次法律援助
2010年5月10日,一连串清脆的电话铃声响起。黄家焱拿起电话。电话那头是福建省龙岩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黄律师,市政府现在有农民工上访,请您过去了解一下情况。”
在市政府门前,黄家焱认识了田江涛。
据田江涛讲,1993年开始,他在龙岩一家矿业公司从事爆破施工13年。2010年1月,他被龙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诊为“矽肺三期甲”。
因为缺乏维权意识,当时田江涛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申诉时已离开用人单位近4年,劳动仲裁不予受理,一审判决败诉,绝望的田江涛无奈选择上访。
事实上,像田江涛这样因在矿山工作、长期大量接触粉尘、身患尘肺病的农民工,仅在上杭县旧县乡一地就超过30人。他们大都因为无法提供书面劳动合同而无法申请工伤认定。
“我免费给你做法援,不管多复杂,一定援助到底。”黄家焱讲得掷地有声。
提起上诉后,黄家焱与法援团队进行了分工,他们把田江涛在矿区从事爆破的工作期间分为了8个时期,一一整理对应证据材料。
2010年8月9日,龙岩市中级法院如期开庭,双方就本案争议焦点“劳动关系认定”和“仲裁时效”展开激辩。10月8日,龙岩中级法院作出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上杭县法院重新审理。案件迎来转机。
“诉请事实和法律依据不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2011年2月23日,上杭县法院的重审判决让本已看到希望的田江涛再次崩溃。
“法律援助,有万分之一的可能就要尽百分之百的努力。”黄家焱没有放弃,再次开始了对田江涛的法律援助。多次赶赴原告从事爆破作业的工地走访调查,他和团队决定在第二次二审开庭时从举证责任分配角度寻找突破口。
11月23日,龙岩中级法院作出终审裁决:撤销上杭县法院一审判决,上诉人田江涛与被诉公司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田江涛胜诉。
然而,打赢官司并不等于就能拿到赔偿金和医疗费。
职业病鉴定、工伤认定、工伤行政复议、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仲裁……2012年12月7日,劳动仲裁开庭,此时已是黄家焱第8次为田江涛提供法律援助。最终调解协议达成,拿到10多万元赔偿金的田江涛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管到底是我对法援对象最基本的承诺。”黄家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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