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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建娜:懂法律更懂百姓生活

来源:法治日报
2021-03-28 08:02

  原标题:朱建娜:懂法律更懂百姓生活

  法治日报记者 徐伟伦 文/图 通讯员 陈少丹 吴楠

  她,是走进社区的“治理员”。

  她,是直面难题的“大学霸”。

  她说:“我,就是一位人民法官。”

  在今年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对荣获“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和“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其中,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朱建娜荣获“全国优秀法官”称号。

  从2008年走入法院至今,朱建娜在庄严的法槌声中,公正裁判,解“法结”更解“心结”;她把天平放在心里,一手托着法律,一手托着老百姓的生活。

  逐字推敲:

  精准领悟意思表示

  在朱建娜看来,只有既懂得法律,又懂得老百姓的生活,才能真正判好案子。

  这是一起父子二人起诉孩子舅舅的案件,2005年,孩子外祖父的宅基地拆迁,当时生活在外地的原告一家并不知情,相关拆迁协议均由孩子舅舅一人签署,房产全部由舅舅获得。多年后,孩子母亲去世,原告父子俩回到顺义,却无法要回属于母亲的房产,无奈之下将舅舅告上法庭,索要当年拆迁时本应该分给孩子母亲的房产权益。

  此案权利义务关系看似比较清晰,根据拆迁协议、宅基地登记卡、购房发票等书面证据,房屋应当归被告舅舅所有。但朱建娜注意到了48份村民提交的支持原告诉求的联名请愿书,她意识到案件绝对没有看上去这么简单。

  为还原事实真相,朱建娜多次走访村委会、镇政府、开发商,但因时间久远,证据链残缺,调查工作毫无头绪。面对心急如焚的父子,朱建娜真诚告知:“请放心,我比你们更希望纠纷能尽快解决。”

  朱建娜逐页逐条查找拆迁档案,一字一句地研究拆迁协议,发现协议中的原则性条款实则内涵丰富:“根据原房面积、结合人口结构,本着分得开、住得下的原则……”她理性推断,当年的拆迁政策考虑了家庭人口情况,原告孩子母亲当时作为未成年子女,且作为房屋拆迁时唯一拥有本村户口的家庭成员,理应是涉案宅基地的使用权人之一,而被告舅舅在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证时已经是城镇户口,取得房产实质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看清深层次的实质利益分配规律后,朱建娜果断地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官不仅仅是在为群众解决法律问题,而是更应当透过法律问题,尽全力解决困扰群众的社会问题。”朱建娜觉得,公正的司法裁判不只是依赖证据的表象信息作出法律框架内正确的法律适用,而是要关注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背后的实质生活问题,寻求更多元的方式帮助群众从根源上化解矛盾与纠纷,这与诉源治理司法改革目标不谋而合。

  探求本源:

  关注纠纷背后的群众生活

  对朱建娜来说,大量的一审案件虽是工作压力,但也是启发其诉源治理思路的宝贵资源。面对立案庭不断攀升的物业纠纷案件,朱建娜发现,如果仅通过司法裁判的方式,虽然化解了个案纠纷,但往往难以触及根本,案结事不了的问题逐渐凸显。

  在某物业公司诉100余名业主拒交物业费的系列案件中,由于物业服务成本不断上升,物业公司决定上调费用标准,但部分业主拒绝交物业费,被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朱建娜发现,涉诉小区属于中高档小区,且业主普遍收入和受教育程度较高,逃避交费的主观恶意较低,他们认为自身并没有享受到相应的物业服务,涨价前物业公司也没有征求全部业主的意见,没有说明涨价的依据。

  为从根本上解决纠纷,朱建娜还联合法院宣传部门积极联系北京市电视台,邀请《向前一步》栏目组实地采访报道,利用栏目组搭建的平台,邀请相关专家共同解决问题,录制了节目《物业费涨价的质价之争》,最终促使业主与物业公司达成一致,业主按照新调整的标准,支付了物业费。

  朱建娜没有止步,在该案的基础上,她带领团队钻研近20年间物业案件,撰写了《顺义法院关于物业纠纷案件诉源治理的调研报告》,深入分析成诉原因并提出对策,总结纠纷形成、发展、变化的司法规律,从而准确识别同因性诉讼,及时研判批量诉讼风险,触发属地政府吹哨报到,推动属地完善政策、优化管理。

  调研报告从原计划的2000字,到4000字、8000字,再到最终版的4万字,内心最初的困惑,在一步步逻辑推理中、一点点素材积累后,逐渐明晰。“法律问题从来都不是简单的法律问题,其背后是深层次的社会问题。”朱建娜说。此后她带领团队充分运用调研成果指导实践,并做好普法宣传工作,结合12368人工语音诉讼服务热线与吹哨报到机制,建立起诉源治理司法需求响应服务机制,协同住建委、居委会、业委会等各方力量调解矛盾,力求从源头处化解纠纷。2020年,顺义法院上半年物业纠纷同比下降八成,除了疫情因素外,诉源治理工作功不可没。

  学以提质:

  用研究夯实审判基础

  在日常工作中,朱建娜是直面难题的“大学霸”。

  “没有她不会办的案子。”调解员亢师傅频频称赞。原本不懂医学知识的朱建娜,为了弄懂“五年生存率”这个医学概念与法律上确定死亡赔偿金时的赔偿年限之间的关系,开始攻读厚达1800多页的《现代肿瘤学》著作,检索大量论文以及询问相关专业医生。现如今,晦涩难懂的医学术语朱建娜张口就来,看完病历基本已经大致推出伤残等级。

  同时,朱建娜还是坚持不懈的“研究员”。朱建娜审理的邵某诉贾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被评为北京法院系统的参阅案例。她深入思考“车辆所有人的责任形态”“商业三者险免责条款效力”等问题,执笔的两篇论文均获得了全国法院第二十九届学术论文讨论会二等奖。

  谈及自身,朱建娜说:“我只是一个人民法官。”

  全国优秀法官、北京法院民事审判业务标兵、北京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北京市模范法官、北京法院优秀速裁团队成员、个人三等功两次……朱建娜并不在乎荣誉的多与少,因为在她心中,再多的荣誉都无法超越“人民法官”这个称号赋予自己的责任和分量。

责任编辑:朱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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